·美國等西方國家和俄羅斯主要關注防擴散、強化國際原子能機構的保障監督職能以及建立多邊核燃料循環體系等問題
·包括廣大發展中國家在內的無核武器國家則要求核武器國家履行承諾,特別是美俄兩個核武器大國應切實承擔核裁軍方面的首要責任,降低核武器在國家軍事戰略中的作用,進一步推動核裁軍進程
第八次《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締約國審議大會3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幕。此次會議將持續到本月28日。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各國對今年的審議大會抱有信心並寄予希望,有30多個部長級官員,甚至還有一些國家領導人出席大會,規格遠遠超出了前兩次大會。
[詳細]
·時間:2010年5月3日至28日
·地點:紐約聯合國總部
·成員:來自189個締約國的代表參加了此次會議
·議題:核不擴散、核裁軍及和平利用核能等方面
·形式:以大會和小組討論的形式進行
·該條約共有11條規定,主要內容是:
·核武器國家不得向任何無核武器國家直接或間接轉讓核武器或核爆炸裝置,不幫助無核武器國家制造核武器﹔
·無核武器國家保証不研制、不接受和不謀求獲取核武器﹔
·停止核軍備競賽,推動核裁軍﹔
·把用於和平目的的核設施置於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國際保障之下,並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術合作。
·條約還特別規定,核武器國家是指在1967年1月1日前制造並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的國家。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是英國、美國、蘇聯等59個國家於1968年7月1日分別在倫敦、華盛頓和莫斯科簽署的一項國際條約,旨在防止核擴散、推動核裁軍和促進和平利用核能的國際合作。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於1970年3月正式生效。條約規定每5年召開一次審議大會,審議條約實施進程中的有關問題。1995年4月,條約締約國在聯合國總部召開的審議和延長《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大會上,決定無限期延長這個條約。
·中國於1992年3月正式加入該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