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擬命名表彰的全國雙擁模范城(縣)、雙擁模范單位進行公示的公告
關於對擬命名表彰的全國雙擁模范城(縣)、
雙擁模范單位進行公示的公告
2012年2月全國雙擁模范城(縣)命名暨雙擁模范單位和個人表彰大會召開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領導下,各地各部隊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扎實做好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了軍政軍民團結,為推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和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作出了重要貢獻,涌現出一大批富有時代特色的雙擁先進典型。為表彰先進、宣揚典型,推動雙擁工作持續深入發展,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民政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將於今年“八一”前夕,命名新一屆全國雙擁模范城(縣),並對在雙擁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進行表彰。經各地各部隊按照有關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現將擬命名表彰的全國雙擁模范城(縣)和雙擁模范單位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2016年6月22日至28日)。
公示期間,凡認為公示的城(縣)和單位不符合雙擁模范要求的,可以電話、電子郵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要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顧 磊、邱 梁
聯系電話:010-58123089、66736346
電子郵件:gulei@mca.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
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組
郵政編碼:100721
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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