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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問題仲裁違反國際法(國際論壇)

2016年07月20日08:28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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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貴的是,中國一貫堅持通過雙邊談判,在沒有第三方干涉情況下和平解決爭端

  南海爭端的真正核心是領土爭端和該地區的海洋劃界問題。人們應當看到的是,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菲律賓等國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關系基本准則,非法佔領了中國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

  南沙群島是中國人最早發現的。考古發現証明了許多世紀裡中國在南沙群島和附近海域的活動。從古代起,中國南海就被“中央王國”用作行船的主要途徑。早在唐代,中國就已對南海行使了司法管轄權。公元10世紀,當地編年史指出,中國南海島嶼已在今天的海南省的行政管理之下。在明清王朝統治時期,海軍巡邏隊已在海上巡轄。

  南沙島嶼隻有中國人居住的事實,被記錄在英國海軍1868年出版的《中國海指南》一書中。英國船長理查德·斯普拉特利原以為自己是發現這些島嶼的第一人。事實上,早在2000多年前它們就已被發現並命名,這可以從歷史文獻和地圖中看出。在歷史上,中國政府以行政管理、軍事巡航和海上救援等行為,對這些島嶼及附近海域行使了司法管轄權。1933年,法國一度侵入南沙群島部分島礁。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佔領了島嶼。二戰結束后,在脫離殖民化進程的背景下,中國按照國際法收回了島嶼。

  2013年1月,菲律賓單方面提出了關於中國南海的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接受、不參與。根據法律專家的看法,菲方行動從一開始就是非法的。仲裁無法改寫歷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南海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這一事實。中國政府始終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依照國際法和友好睦鄰政策,通過雙邊談判和磋商解決與其他國家領土主權的爭端。中國和東盟國家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就是有力証明。根據《宣言》第四章,一切爭議由直接有關的國家通過談判和磋商解決。因此,菲律賓的仲裁請求違反了國際法和必須遵守條約的基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已與14個鄰國中的12個國家締結了邊界協定,其中大多數是中小國家,至今沒有任何國家對北京在談判中的做法表達不滿。在涉及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問題上,中國不接受第三方強制解決爭端。國際法允許主權國家使用第三方平息爭端的方式,包括仲裁,但條件是得到相關國家的明確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菲律賓單方面要求仲裁,違反了雙邊協議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同時違反了國際法本身。菲律賓聲稱,仲裁是用盡所有雙邊協商的方式后才提出的,這並不符合事實。

  南海航行自由已經成為美國秀肌肉和炫耀武器的借口——華盛頓向該地區派遣了軍艦和飛機。這種炫耀武力肯定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增加了局勢的緊張,中國認為這對其安全和主權構成了威脅。美國超過一半的軍事力量集中在了亞太地區。美國和其在該地區的盟友經常開展軍事演習和演練。這些挑舋和敵對行動旨在支持菲律賓和其他非法侵佔中國島嶼的國家。可貴的是,中國一貫堅持通過雙邊談判,在沒有第三方干涉情況下和平解決爭端。(昂特瑞·柯西納 作者為捷克歷史學者)

(責編:實習生 王壹、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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