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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峰輝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9年02月21日05:03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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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2月20日電 2019年2月20日,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了宣判,認定房峰輝犯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 人民日報 》( 2019年02月21日 06 版)
(責編:馮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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