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軍事

全軍醫院與療養機構實現訓練傷康復療養雙向轉診

2026年01月26日09:22 | 來源:解放軍報222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點擊播報本文,約

本報訊 秦留安、記者孫興維報道:“在軍隊醫院就醫的軍事訓練傷員完成臨床治療或早期康復,經醫院評估需接續進行中、后期康復治療的,可以轉入療養機構接續治療。傷員在療養機構康復期間病情出現變化,超出療養機構救治能力的,應當及時轉入軍隊醫院進行臨床治療。”近日,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出台軍事訓練傷官兵康復療養雙向轉診相關規定,對具體事項作出明確。

記者了解到,為提高軍事訓練傷官兵康復治療水平,健全提升平戰時康復治療保障體系、工作機制和能力水平,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有關部門就訓練傷官兵康復療養雙向轉診工作進行規范。

規定明確,轉診對象為軍事訓練傷監測管理系統內登記、罹患中度以上傷勢、確有康復治療指征的現役軍人,轉診病種和范圍參照有關標准。軍事訓練傷康復療養雙向轉診,以戰區內轉診為主,確有傷情康復治療需要的,也可以按照劃定區域實施跨戰區轉診。在轉診流程方面,軍隊醫院向療養機構轉診,按照主診科室申請、進行綜合評估、明確轉診意見、療養機構發証、患者按時康復的程序辦理﹔療養機構向軍隊醫院轉診,應當以轉入原經治醫院接續治療為主,也可以根據傷病診治需要轉入其他軍隊醫院,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入院手續。規定還對部隊衛生機構向療養機構轉診進行了明確。轉診條件為軍事訓練傷員在部隊衛生機構實施功能康復訓練效果不佳、尚未達到住院治療標准、確需進行專業康復治療的,可以轉入療養機構進行康復治療,按照部隊衛生機構申請、體系醫院提出轉診建議、療養機構發証、患者按時康復的程序辦理。

有關部門要求,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強對軍事訓練傷官兵康復療養雙向轉診的全過程監管,跟進掌握情況、協調解決矛盾,建立健全銜接有序、便捷高效的訓練傷康復體系。

(責編:任佳暉、唐宋)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