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軍火外交”為禍地區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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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日本與澳大利亞簽署備忘錄,將基於日本升級版“最上”級護衛艦,共同開發澳海軍新型艦艇。護衛艦屬於具備殺傷能力的武器裝備,日本此舉實質上是以聯合開發之名,實現戰后首次對外出口主力作戰平台。日澳兩國加強裝備技術合作,不僅是雙方深化軍事捆綁的體現,還折射出日本謀求突破日美同盟框架、實現軍事擴張的戰略野心。
“最上”級護衛艦是日本海上自衛隊新一代多任務主力戰艦。該艦滿載排水量約5500噸,搭載一體化隱身設計與現代化作戰系統。日本向澳大利亞出口的護衛艦將進行針對性升級,續航裡程達1萬海裡,配備32單元垂直發射系統,裝備遠程防空、反艦及對陸打擊導彈,並可搭載MH-60R“海鷹”直升機。
日澳防務合作正加速從低敏感交流走向全方位軍事勾連。冷戰后,兩國初步開啟人道主義救援等領域的非正式合作,層次較淺、缺乏機制化保障。2007年,雙方簽署安全保障聯合宣言,搭建防務合作框架,確立雙邊外長和防長“2+2”定期會晤機制,實現官方機制化合作轉型。安倍晉三政府強行推動通過新安保法、解禁集體自衛權以來,日澳防務合作快速升級,簽署《相互提供物資與勞務協定》《情報保護協定》,實現后勤支援、情報共享的常態化,同時聯演頻次與規模持續提升,演訓科目拓展至反潛、兩棲作戰等實戰化領域。2022年,日澳簽署《互惠准入協定》,為軍隊互駐和聯合軍事行動掃清法理障礙,構建起准同盟關系。此次護衛艦出口合作,更是將雙邊合作推向軍工研發、裝備供應鏈深度綁定的新階段,雙方軍事一體化程度進一步加深。
日澳持續強化軍事勾連,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對日本來說,向澳大利亞出口護衛艦,表面上可攤薄裝備研發成本、拉動國內軍工產業,實則有更深層面的戰略算計。一方面,日本希望以“軍火外交”為切入口,同美國以外的更多所謂“志同道合”伙伴強化雙多邊軍事合作,更深度地嵌入西方軍事體系,以換取所謂“軍事大國”地位。另一方面,一旦澳大利亞引進“最上”級護衛艦,並為之打造配套保障系統和維修體系,將為日本同型戰艦在澳補給、維護打開方便之門。屆時自衛隊對外投送能力也將得到拓展。對澳大利亞來說,通過綁定日本則可彌補自身軍事力量短板,提升地區的軍事話語權。另外,日澳還是美國在亞太南北兩翼的關鍵盟友,美國的默許與支持將為日澳突破合作限制、深化軍事綁定提供外部支撐。
一段時間以來,從與澳大利亞共同開發新型艦艇到計劃向菲律賓出口導彈、二手軍艦等武器裝備,再到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全面解禁殺傷性武器出口,日本所謂的“軍事合作”,本質上是以武器出口為抓手,迎合西方陣營對抗性戰略布局,打造“排他性小圈子”,進而主導地區安全秩序。
作為二戰戰敗國,日本戰后確立“專守防衛”等限制軍力發展和武器出口的嚴格規范,曾明確表示作為和平國家,慎重處理武器出口。分析人士指出,如今,日本背離和平發展道路,重走“再軍事化”邪路,以所謂“軍火外交”謀求與相關國家軍事力量深度整合與遠洋部署,是重新開啟“戰爭機器”、對外“輸出戰爭”的先兆,極大增加地區對抗沖突風險。國際社會應對此保持高度警惕,堅決抵制日本“新型軍國主義”的妄動。(姚藝彤 肖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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