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動員機理擺兵布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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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場秋點兵。”近段時間,多地國動委人員披挂上陣,組織開展國防動員訓練,錘煉將潛力變實力的能力本領,取得明顯成效。同時,訓練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主要是少數單位對國防動員的社會性、群眾性認識不夠充分,在民用資源征收、征用、補償和企業轉產擴產等關鍵環節情況設置上脫離實戰要求,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訓練質效。
20世紀60年代,擔任中央軍委戰略小組組長的劉伯承元帥曾說,“我耽心動員問題,因為這個問題最復雜”。動員問題之所以復雜,主要在於動員實施者與動員對象的關系,不同於軍隊上下級之間垂直的隸屬關系,動員過程區別於純粹的軍事化指揮管理,而是面向全社會的資源統籌、力量編組、利益調整和秩序重塑。進而言之,動員對象涵蓋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行業系統和普通群眾,動員內容涉及人力征召、物資征用、企業擴產、社會管控等眾多領域,動員行動需要保持公共利益與個體權益、國防需求與社會發展、戰時剛需與日常民生的多重平衡。
因此,國防動員訓練不能簡單照搬軍事管理和作戰指揮模式,而應將紀律約束、指令規范與思想認同、權益保障緊密結合起來,綜合運用政治引領、政策引導、利益激勵、法治規范等手段,實現動員力量積極響應、高效組織和作用穩固。
注重政治宣傳,筑牢思想根基。國防動員的根基在民心、力量在群眾,動員過程首先是爭取民心、發動群眾的過程。訓練演習中,應摒棄重下達任務、輕思想發動的片面做法,把面向群眾的政治動員擺到首位並貫穿全程,讓廣大動員對象從思想上認清“為什麼要打仗,打仗和他們有什麼關系”,不斷夯實全民動員的思想基礎。
強化政策引導,兼顧各方權益。國防動員涉及多方利益調整,動員訓練和實踐中,應把政策調節作為重要手段,針對人員抽調、物資征用、產能支援、交通保障等重點領域,細化配套支持政策、優待舉措、保障機制。特別是要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群眾工作生活實際,分類施策、精准施策,平衡國防剛需與社會民生、公共義務與個體權益,提升動員組織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持續性。
用好正向激勵,激發內生動力。對於公民和組織而言,在履行國防義務過程中,應做到責、權、利相統一。應通過動員訓練和動員准備,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激勵機制,讓征用補償、誤工補貼、評優傾斜、政策扶持等制度落地落實,對貢獻突出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褒獎,通過正向激勵,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國防動員的主動性積極性。
注重法治規范,保障有序動員。多元手段施策並非弱化紀律約束、降低標准要求,而是以法治化治理替代簡單化命令。要堅持依法動員、依規施訓,既避免動員實施者粗放執法、任性指揮,也防止動員對象消極應付、推諉懈怠。通過法治方式規范動員流程、明確權責范圍,實現強制有度、引導有方、保障有力,讓動員訓練、動員准備在法治軌道上規范有序開展,為國防動員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薛志亮 張文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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