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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让在军事斗争准备一线的先锋模范红起来

2014年07月28日08:19    来源:解放军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汇聚强军兴军磅礴力量的重要举措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四总部近日印发《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这是军队奖励和表彰工作创新发展迈出的历史性一步,标志着我军荣誉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更趋完善,对于鼓舞激励全军官兵朝着强军目标奋力前行具有重要意义。

  “持军之急务,莫大于赏罚”。古今中外,任何一支善战常胜之师,无不重视以奖励气。我军自诞生以来,之所以能够战胜各种艰难困苦,打败一切敌人,很重要的是注重建立实行褒奖制度,激励官兵崇尚荣誉,为履行肩负的神圣使命注入精神动力。当前,我军已经迈上实现强军目标的新征程,各项建设和工作在攻坚克难中创新发展,对广大官兵的思想、作风、素质等提出更高标准要求。奖励和表彰工作作为褒扬先进、鼓舞士气的基本方式,原有制度机制相对滞后而衍生的矛盾问题日益显现,与形势任务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纪律条令》是褒奖工作的“母法”。制定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子法规,将原则要求具体化、管理措施精细化,显得必要而紧迫。《规定》的出台,为彰显褒奖的功能作用、大力激发官兵踊跃投身强军实践高昂热情,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定》是系统规范奖励和表彰管理工作的专项法规,是评奖施奖的“操作规程”。把《规定》要求转化为实际效益,说到底要按章办、照着做。首先是,必须自觉学之知之,尤其领导干部和业务部门同志应成为“明白人”,增强依法施奖的意识和能力,切不可凭主观愿望和习惯旧例办事,甚至搞“土政策”。关键是,必须严格遵规守规,凡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数量,都应当不折不扣地执行。只有靠刚性的约束和落实,才能防止和克服“平衡迁就”“轮流坐庄”“随意施奖”等问题,确保奖当其功、彰当其绩。特别需要重视的是,必须充分体现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把施奖指标向作战部队和基层官兵倾斜,把施奖导向朝能打仗、打胜仗聚焦,让那些在军事斗争准备一线涌现的先锋模范真正红起来、香起来。

  做好褒奖工作旨在凝聚强军兴军的意志力量。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为广大官兵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舞台,召唤着每个官兵奋发有为、建功立业。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崇尚荣誉、争先创优意识,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强军实践,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勇敢承担起我们这一代革命军人的历史责任。各级领导机关要及时总结落实《规定》的经验做法,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营造立功创模浓厚氛围,激励引导广大官兵在强军兴军征程中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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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徐金玉(实习生)、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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