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

2015年02月07日03:43  来源:中国军网
 
原标题:坚持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地位。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论述鲜明指出了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关键,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重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努力构建了以“五四宪法”为统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为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新生政权的巩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此后一段时期,正是因为忽视了法治,党和国家的事业遭遇了严重挫折,社会也陷入混乱之中。惨痛的历史教训告诫我们,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也必须发挥好宪法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否则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不断强调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载入宪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总蓝图,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部署。

  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如何完成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应对严峻复杂的矛盾风险挑战?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就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治方式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时下,在谈到党和法治的关系时,有些人错误地将两者对立起来,人为地制造“谁大谁小”“孰高孰低”的话题。一方面,有人声称实行依法治国就必须和西方国家一样搞以多党轮流执政等为核心的所谓“宪政”,企图借推进依法治国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也有人片面地认为依法治国会导致党的领导受到掣肘,从而影响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领导权。两种观点虽立场相左、看法相反,但在逻辑上有共同的错误,即把坚持党的领导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立起来。究其原因,要么是出于对西方国家法治模式的迷信和盲从,要么是“以权代法”的落后思维在作怪,追根溯源,是未能正确把握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关系。

  事实上,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两者是根本一致、内在统一的。从性质上看,党领导人民干的事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我们搞的法治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治;从宗旨上看,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既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从任务上看,我们党带领人民实现现代化,包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法治建设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两者并无冲突,和谐“兼容”。只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厉行法治的同时,确保党自身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党是一个政治组织,法是一套行为规则,二者并非“非此即彼”,而是高度统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才能确保“良法可立”;坚持党对执法工作的领导,才能确保良法“善治可为”;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支持,才能确保“天下为公”;加强党自身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才能确保法治环境“风清气正”。可以预期,一个与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相适应的法治体系,将有力助推我们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取得新成就、实现新跨越。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军网)

图片聚焦

视频新闻

  1. 2020奔跑瞬间盘点,哪个触动了你?
  2. 8848.86米!致敬攀登高峰的中国人
  3. 旅客心脏不适 乘务员跪地40分钟守护

热点排行

  1. 为民族复兴创造良好人口环境(人民时评)
  2.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
  3. 全国政协委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
  4.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5. 人民网评:要始终坚持和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