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人民武警报》开办的《依法从严治警进行时》专栏,聚焦部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困扰基层建设痼疾的经验做法,一事一议,生动活泼,现推荐一篇。
“休假之难,难于上青天?”近日,武警宁夏总队石嘴山市支队支队长马刚浏览支队政工网时,看到一则题为《谁动了我的假期》的帖子,细数了不能休假给发帖人带来的烦恼。此帖引起马刚的注意,让他没想到的是,发帖人竟是机关通信员小曹。
马刚找来小曹一问得知,支队有条“规定”:一级士官第三年不允许休假。
《士官探亲休假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可如今,休假权利却被人为“剥夺”。马刚立即叫来警务股张股长询问原因。张股长告诉他:支队士官休假要逐级审批,有的要支队主官亲自批准。为了方便,一级士官休假便统一安排在第4年和第5年。
“休假是战士的重要权益,本就不容侵占,况且什么时候休假应根据战士需要而定,又岂能统一安排?”马刚责令张股长让一级士官第3年的战士,想休假的全部落实休假,并规定今后士官休假必须严格按照年初报计划、中队公示、大队审批、警务股备案的审批程序执行,任何人不得插手和随意更改。
此举一出,立即迎来官兵们的纷纷点赞。大家都说,支队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敢于向陈规陋习开刀,现在再也不怕谁“动”我们的假期了!
莫让休假变“假休”
■张 雯
在一些部队,不仅主官休假难、“能人”休假难、典型休假难、机关休假难,就连士官第3年休假也成了“假休”。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单位法规意识淡薄、工作导向不够科学,结果削弱了法规制度权威,不利于官兵身心健康。各级应真正将休假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观念依法休、科学安排合理休、加强检查督促休,真正让官兵休好假。
(来源:中国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