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演习裁决应与时俱进

费玉春 孙启斌

2015年03月24日04:41  来源:中国军网
 
原标题:对抗演习裁决应与时俱进

  不可否认,随着我军实战化训练的深入,实兵对抗演习裁决水平也有显著提升,相关裁决规则、评分细则以及裁决人员培训方案相继更新出台。但需要提醒的是,一场成功的演习是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任何一方的工作不到位,都会直接影响演练成效。当前,对抗演习中“大压小”的评判方法,就值得我们思考。

  扑克牌有种简单的玩法是“大压小”,即牌大者胜。当前,在我军实兵对抗演习中,“大压小”的规则被现地裁决人员普遍采用。一是因为这样容易操作,把交战双方的人数、装备按战斗力指数一换算,便可得出结果;二则看似公平,“大压小”被当作公理性规则,对抗双方最容易接受,不易产生纠纷。但“大压小”明显是机械化战争规则,在信息化的今天,如果一方面强调战争制胜机理发生了变化,规模和数量不再是制胜的决定性因素,一方面却又热衷于运用规模和数量评判对抗胜负,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实兵对抗演习是军事训练的最高阶段,既可检验部队训练水平,又能对相关新军事概念是否成立进行验证。对抗结果的客观性与真实性,直接影响到部队训练和战斗力的生成,也影响着未来作战决策。但影响对抗演练结果最直接的,莫过于裁决,即使采用先进的全激光交战系统,裁决人员在态势裁决等方面也会直接影响对抗结果。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实兵对抗结果既是对抗双方打出来的,也是裁决人员裁出来的。甚至可以不客气地说,以什么样的规则去裁决一次对抗行动,往往决定着该对抗行动的胜负。比如,信息兵力火力一体突击行动,如果现地裁决人员只简单地采用“大压小”规则,只计算交战点的人员和装备,无视信息火力等要素,就会将信息化对抗强行拉回到机械化水平和层次,进而模糊参演人员对信息化战争制胜机理的认识,在对抗中对信息等新作战要素不再重视或重视不到位,有时为了迎合这类规则,还会搞出一些“歪招”。

  实战化的对抗演习,需要实战化的裁决。要使裁决更贴近实战、更符合信息化战争的特点和规律,更加客观真实,要求组训部门尽快制定出科学合理、符合信息化战争制胜机理且便于操作的裁决规则和评分细则,降低机械化时代裁决规则在裁决和评分体系中的比重。同时,也要提高现地裁决人员的战技术素养,使其能够综合运用战术、指挥、保障、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知识,对照相应的裁决规则,得出合理的裁决结论,按照导演部的演练构想与意图,引导对抗双方沿正确方向实施对抗。毫无疑问,要想真正使对抗演习达到预期效果,全体参演人员必须对信息化战争有更深理解,自觉加强对信息化战争制胜机理的研究,以正确的战术思想指导对抗行动,正确理解和对待裁决结果。否则,实战化对抗演习将会因为低水平的裁决大打折扣,甚至使多方面的努力都付诸东流,始终在低层次徘徊。

(来源: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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