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有权不可任性”,推行权力清单,成为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的重要举措。那么权力清单究竟什么样,我们该如何理解其角色功能?
汪玉凯:所谓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及其部门或其他主体在对其所行使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相关法律依据、具体办理流程等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并公之于众。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现“按图索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清单进行。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是划定权力边界。通过梳理政府及部门职责,把有法律依据的政府行使权力的事项逐个统计出来,把权力的“家底”搞清楚。二是向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力量监督权力的行使。摸清“家底”是第一步,接受社会监督是其核心所在。
问:怎样才能挤出不符合法规的“权力水分”,提高权力清单的“含金量”?
翟校义:亮出权力清单的过程实际上是对政府部门权力自我“割肉”的过程。权力清单的质量取决于政府部门自我改革的力度。要挤干“水分”,除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还必须按照《意见》所强调的,在行政职权目录审查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很多地方政府都做过这样的尝试,但我认为目前还缺乏一个关键性的环节——过程公开。我们的许多政策都听取了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意见是怎样听取的,吸收了哪些又拒绝了哪些,也应当公布出来。随着互联网发展,网络直播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公开形式。
(来源:中国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