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依法治军质量成效

倪文鑫

2015年04月07日04:59  来源:中国军网
 
原标题:不断提升依法治军质量成效

  习主席在视察南京军区时深刻指出: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是治军带兵的铁律,也是建设强大军队的基本规律。加强部队法治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培塑官兵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提升依法治军质量成效,需要着力在破立结合上下功夫用实劲。

  破旧思路立新理念,自觉培树依法治军思维模式

  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和基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部队建设,必须要有自觉的法治思维。

  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党的十八大报告从过去学法守法用法到第一次提出“尊法”,就是从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强调法治信仰的重要性。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作为军人必须发自内心认同法、信仰法,使法内化为政治信念、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

  积极转变思维理念。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形成工作套路和思维定势。这其中确有有益的经验积累,但也有不合时宜的陈规陋习,成为一些领导干部随意用权、盲目决策的托词。转变思维理念,就是要善于从法治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不被经验遮望眼、不让习惯束手脚、不把参照当遵照,时时用法规审视惯例、使经验让位法规。要做到思考问题自觉与法规制度接轨,实施决策自觉以法规制度为据,检查指导自觉以法规制度为本,处理问题自觉以法规制度为准,切实使工作行为符合法治精神和法规要求。

  主动改进行为方式。当前,各级广泛开展“学法规、守法规、尽职责”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就是让各级依法履职、依规行事。领导机关要更加注重发挥法规制度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多强调按法规制度办,不抛开法规制度另搞一套;更加注重把工作的注意力从侧重于管具体事务、管具体人,转到侧重于管建章立制、管法规执行、管执纪执法的监督检查上来。

  破旧方法立新机制,紧紧扭住依法治军重点难点

  运用法治方式推动部队科学发展,任重而道远。今年全军重点纠治依法治军中存在的法规意识不强、工作筹划不科学、执行法规不坚决、整改治理不彻底和责任追究不严格等五类倾向性问题。当前迟滞束缚部队依法治军的重难点,也是下一步重点纠治的着力点。

  着力解决领导机关依法指导的思想不够端正。我们常说“问题出在基层,根子在领导机关”,这不仅说明了领导机关指导的重要性,也道出了领导机关不依法指导、不科学指导的危害性。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机关凭老习惯、老经验提建议、作决策,凭主观想象搞“概略瞄准”,触“红线”、闯“红灯”、打“擦边球”等现象,还客观存在。

  着力解决基层依法抓建的措施不够科学。个别干部抓工作不认真研究法规制度、搞训练不钻研训练大纲、抓管理不遵循条令条例,甚至对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工作说不清、道不明,抓工作怎么可能遵章守法?尽管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讲,还是没有把依法治军的标准和要求立起来。

  着力解决官兵守法用法的行为不够自觉。表现为对新规禁令不严守,对基本法规不遵循。对此需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向“老经验、老习惯”宣战、拿“土政策、土规定”开刀、让“我以为、我认为”杜绝,切实做到党委依法决策,决策程序守法、决策内容合法、决策实施依法、决策监督靠法;机关依法指导,按照《纲要》“五个坚持”要求把职责履行好,不越权、不侵权;部队依法行动,人按职责干、事按制度办,建立正规秩序;官兵依法履职,时时处处守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破旧习惯立新标准,着力提高依法治军质量层次

  当前,有的官兵还不能全面理解依法治军的深刻内涵,把这个问题局限于管理层面,致使一些工作起点不高、效果不好。要把依法治军提高到保证实现强军目标的高度来认识,充分认识到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实现强军目标的重要保障。

  运用法治思维方式铸牢听党指挥这个强军之魂。对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根本原则和制度,不能有丝毫动摇。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坚决落实习主席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关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指示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认真对照检查,从严从实整改。特别是面对国防和军队深化改革,要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

  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保证能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能打胜仗是部队建设的根本着力点,必须成体系建设、按法规落实。一方面,要依规推进作战准备,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把准备任务逐项分解、逐条细化,定实方法对策。另一方面,要按照大纲抓实军事训练,坚持按纲施训依法治训,防止为了争取时间而压缩训练时间,防止险难课目偏训漏训、降低训练标准,防止重兵轻官、重基层轻领导机关,切实训出能打胜仗的战斗力。

  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夯实作风优良这个强军之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狠抓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进入新常态。我们不仅要积极适应而且要主动作为,对过时的、相互交叉的制度措施及时清理,强化落实的唯一性;对因制度缺漏造成的模糊认识,要借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顿成果,及时跟进完善;修订出台的新规,要多作硬性规定,少提原则性要求,增强可操作性,以法规制度的刚性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效。

  破旧规矩立新导向,切实加大依法治军执行力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性也在于实施。不严格执法,法律法规就会成“纸老虎”“稻草人”。提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质量,必须破除旧规矩、立起新导向,在执法纠错上做到三个必须:

  必须严查。切实通过检查监督制度,把深层次问题、问题背后的问题以及土政策土规定找准查实、清仓见底。防止忽视小事小错小节,问题由小积大;防止无事生事、有事不积极处理事,把苗头拖成问题,把问题演变成事故;防止问题持续反复、屡纠屡犯、屡禁不止。

  必须责众。“法不责众”是当前不少人不尊法、不守法、藐视法的错误心理认知。但法律就是法律,无论多少人违犯都是与法治精神相背离的。法要责众才能祛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才能使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将欲治人,必先治己。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严起,以自己的言行立规矩、树标杆、作表率,带头敬畏法规、尊崇法规、维护法规、执行法规,切实树立依法履职、遵规守法的好样子。

  必须依法。法是依据,是纠治问题的标准尺度和基本要求。工作中,必须力戒查纠问题时只会念“紧箍咒”,不断加码加压,搞背离法治精神的土政策土规定,为严而严、为处理而处理等现象。必须以“法”为先、以“法”为师、以“法”为矩,避免用有问题的方法手段去解决和纠正问题。强调纠错要严、要敢于责众,并不是在法外随意拔高,而是要依法从严、严而有度,责众有据、实事求是。

  (作者单位:陆军第12集团军)

(来源: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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