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在基层调查研究发现,个别单位对公用物资管理不善,随意借出,随便占用,有的外出学习、借调上级机关,将公用物资带出丢失后,在小商小贩处购买劣质产品凑数量;有的把公用物资私用,拿回家里、放在宿舍等等,严重影响了战备工作的落实。对此,笔者建议: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搞好思想引导,提高爱物管物的自觉性;二是要落实管理责任制,全面规范管理秩序,按级分工负责,签订公用物资责任书,理顺管理关系;三是要严明奖惩措施,对公用物资丢失、损坏等情况,依据责任制度,查找到人,落实计价赔偿制度,并视情给予相应处罚。
69236部队 积 辉
(来源:中国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