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集体自卫权,即与本国关系密切的国家遭受其他国家武力攻击时,无论自身是否受到攻击,都有使用武力进行干预和阻止的权利。二战结束后,日本于1946年制定了后来被称为“和平宪法”的新《日本国宪法》,放弃了集体自卫权,只允许行使个别自卫权,即在本国受到攻击时行使武力。
安倍晋三一直竭力推动解禁集体自卫权,降低向海外派遣自卫队的门槛,扩大自卫队活动范围。
2007年,安倍第一次担任首相,设立“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础恳谈会”,启动旨在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讨论。但是,在负责进行讨论的专家会议报告出炉之前,安倍就下台了。
第二次担任首相后,安倍很快就重启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讨论。
2014年5月,“重建安全保障法律基础恳谈会”向安倍提交要求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报告书。安倍随后召开记者会表明修改宪法解释、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意向。
2014年6月,日本执政的自民党、公民党围绕修改宪法解释以解禁集体自卫权问题举行协商会议,并基本达成一致。
2014年7月,日本政府通过修改宪法解释、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案。
2015年2月,日本政府正式提出扩大自卫队海外军事活动的安保法草案。5月,执政两党就新安保法案达成协议。5月14日,安倍内阁通过相关安保法案决议,并于次日将该决议提交国会审议。若在国会获得通过,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所有条件将得以满足。
(冯 升、刘致祯辑)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