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岂能“变形”

闫雪华 王永奎

2015年05月17日03:03  来源:解放军报
 
原标题:法规制度岂能“变形”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保证政令军令畅通,是各级领导机关的职责所在。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各部队对部分法规制度还存在“走形式”“打折扣”“缓落实”等现象:有的选择“对象”落实,严人不严己、严下不严上、严兵不严官、严基层不严机关;有的选择“实惠”落实,对个人有好处的执行就严一些,普遍关注的执行就好一些,能出成绩的执行就快一些;有的选择“时机”落实,上级强调时抓一抓、不强调时就放下,出问题时抓一抓、问题过后就放下,迎接检查时抓一抓、检查完了就放下;有的选择“场合”落实,营区内与营区外不一样,领导在与领导不在不一样,大项任务与平时工作不一样;有的选择“迎上”落实,领导喜欢的就紧紧盯着、不喜欢的就得过且过,个人喜好的就常抓不懈、不喜好的就敷衍了事。

  对法规制度作“变形”,有程序的问题、人为的因素、利益的考量,归根结底是缺乏对权力和法治的正确认识。它就像一个“传染源”,不仅阻碍政令军令畅通,还会让违纪违法者滋生侥幸心理;就像一支“腐蚀剂”,不仅削弱法规制度的平等性、权威性和正义性,还会严重破坏法规制度的执行环境和秩序。一些干部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屡纠不改,与选择性落实有很大关系;一些单位战斗力水平年年在低层次徘徊,也与选择性执行密不可分。

  落实法规重在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贵在不留死角、不讲情面。依法落实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需要坚定执行、真抓实干的工作:做到“全员”落实,人人处在法律约束下、制度规范中,没有法规之外的特殊人;做到“全时”落实,落实没有早晚之分、时空之别,分分秒秒都要遵守;做到“全域”落实,执行法规不设盲区特区,任何“地盘”都要由法规来“做主”;做到“全事”落实,越是难啃的“硬骨头”越要抓好落实,不因“情况特殊”而废止、不因遇到困难而绕道、不因感到疲惫而却步。

  (作者单位:济南军区司令部)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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