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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酒店遇袭 党员若见而不救违反党纪

2016年05月02日08:48 |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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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某酒店女生遇袭”事件,曾引起众多网民讨论。有报纸刊发文章指出,女生酒店遇袭,党员若在场不允许当“看客”。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种行为是有党纪规定和支撑的。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明确规定: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纪不允许党员“能救而不救”、袖手旁观当“看客”。这是因为,面对危急情况,一般人可以选择避让,但作为面对党旗宣过誓的共产党员,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和责任,在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为大多数人的利益挺身而出,而不能仅仅依据个人利益打“小算盘”。

  习主席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做合格党员”不是坐而论道,而是需要广大党员全面了解哪些是别人可以不做而党员必须做的、哪些是绝对不允许做的,并且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模范地践行。

  对于党员来说,“发挥带头作用”不仅是一个认识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这需要我们时刻牢记和始终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吕永亮 张伦)

(责编:邱越、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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