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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的制度改革

2016年12月06日08:27 |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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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1月24日,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提出,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短短一个月,国家和军队连续推出两项重大举措,彰显着共同的价值导向和政策指向——发挥了荣誉的精神引领和法制的保障作用。荣誉激励士气,政策撬动人心。让我们跟随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进程,一起去领略新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体系所释放的巨大活力……

  为什么要建立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

  政策制度是最大激励,能够更好提振军心士气。我军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保障军人权益的传统和做法。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优待红军家属耕田队条例》;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出台《抚恤暂行办法》《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等。解放战争时期,华北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从土地分配、子女入学、疾病治疗等多个方面保障军人权益、提高军属社会地位,有力激发了战士奋勇杀敌热情。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着眼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激发起“执干戈以卫社稷”的强大力量,用好的制度立起干事创业的风向标。

  政策制度是有力杠杆,能够更好集聚优秀人才。前些年,一些地方出现“当兵冷”“征兵难”“安置难”等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政策制度的滞后和缺位是很重要的一条。强军兴军,要在得人。必须适应军队职能任务需求和国家政策制度创新,加紧推进军队有关政策制度改革,把更多优秀人才集聚到军队建设这个大舞台上来。2016年4月,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在京召开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后,不少高校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入伍,这标志着依托国民教育为军队输送优质兵员的路子正越走越宽。

  政策制度是根本保证,能够更好维护军人权益。党和国家一贯重视维护军人权益,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军婚、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就学、退役士兵再就业等军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护。当前,在全面依法治国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很重要的就是把维护保障军人权益纳入国家法治体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实现维护官兵权益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政策制度是价值导向,能够更好形成关注国防的社会风尚。每一名军人都懂得,穿上军装就意味着:保家卫国、维和护航,军人优先;沉船抢救、抢险救灾,军人优先;抗震救灾、灭火救人,军人优先。可以说,军人生产的是安全。这是一种公共产品,人人共享,也需要人人维护。特别是在走向强国强军的新征程中,需要从国家层面倡导和培育一种崇尚英雄、尊重军人、肯定奉献的社会价值观念。从民族精神层面看,军人职业本身就是崇高、勇敢、奉献、牺牲的代名词,这些都是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涵。对军人荣誉的维护,对军人价值的褒扬,对军人付出的肯定,就是对社会价值最好的引领,就是对民族凝聚力向心力最好的强固,这也是调整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体系的重要考量。

  这次政策制度调整改革主要向哪些方面着力

  凸显军事职业特点。军人是战争的主角,最大的荣誉是制胜战场,最令人敬仰的是牺牲奉献。这意味着平时枕戈待旦、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战时不畏生死、枪林弹雨义无反顾,意味着生活中聚少离多、一家不圆只为万家圆,意味着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由于军人担负特殊使命,维护军人社会地位、激发他们职业荣誉感就显得十分必要。这次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很重要的是着眼专业性,进一步完善选拔、培养、激励、退役等制度;着眼风险性,构建与遂行作战任务、演习演训、维和维稳、抢险救灾等军事行动相匹配的权益保障、伤亡补偿机制;着眼奉献性,充分考虑军人职业的牺牲和付出,给予相应政治荣誉、福利待遇、家庭支持、后续发展等优抚优待政策。

  注重提升比较优势。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越来越需要高素质的兵员,越来越需要高素质的军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杠杆、个人价值在人才流动中的驱动作用更加明显,军营的吸引力有所下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亲切关怀下,军人工资福利待遇不断改善提高,这对激励官兵强军报国、吸引社会青年参军入伍发挥了很好的政策引领作用。这次改革,将深化军人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工资福利等后勤政策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军人的社会地位、职业发展、经济待遇、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制度,更好地彰显军事职业的比较优势。

  激发军队活力动力。2015年3月15日,全军首批士官长上岗,作为“主官的助手、士兵的领导”。正是士官长制度的试行,打破了发展“天花板”,消弭了“当兵再长也只是个兵”的失落与尴尬,让士官队伍看到更广阔的发展前景。这次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始终盯着官兵这个强军主体,注重完善军官、士兵、文职人员选拔、培养、使用制度,推行军官职业化,健全完善兵役制度,完善士官任职技能资格制度,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加强军人荣誉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官兵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为强军事业拼搏进取、贡献力量。

  重塑部队良好形象。2016年2月,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标志着我军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部署展开。1998年,党中央、中央军委决定军队和武警部队停止一切经商活动,允许军队在一些行业开展对外有偿服务。随着实践的发展,有偿服务已经不适应党、国家和军队事业的需要,有的甚至给军队建设带来一定负面影响。军队是吃“皇粮”的,根本职能是打仗。这次改革决定全面停止对外有偿服务,有利于保持人民军队性质和本色,有利于专注练兵备战这个中心任务,有利于进一步清除滋生腐败土壤、纯正部队作风风气,必将极大增强纯正我军的职业形象。

  这次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将给我们带来什么

  军人将更加体面更有尊严。俄罗斯人眼里的军人是“排在上帝前面的人”,美国人认为美国军人“不仅是最杰出的军人,也是品格最纯洁的人”,以色列称国防军为“国家的精英”。与政治地位相适应,世界多数国家军人有较丰厚的物质待遇。资料显示,当前俄罗斯军人收入达到中产阶级的水平,列兵能拿到2.55万卢布的月工资——高于全国人均月工资的2.2万卢布,军人养老金也提高了60%。我军在这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举措办法。2015年8月1日,《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一政策的出台,对拓宽军人购房筹资渠道,推进军人住房保障社会化,减轻军人购房经济负担,增强军队凝聚力、吸引力具有重要作用。这次改革后,军人地位和荣誉将与其付出和牺牲更为匹配更相适应,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等保障将让军人更少后顾之忧,军人将成为社会更加尊崇的职业。

  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这次改革后,展现在广大官兵面前的是一条更为宽广的发展道路:路径设计将更加科学,什么时机接受培训、什么时间交流换岗、什么条件发展提升、什么情况退出现役将更加规范有序;条件制约将更加严格,以晋升资格择优、以任职资格取人将成为硬杠杠,谋战思战、能战善战的军事人才将脱颖而出、大展拳脚;程序规范将更加严密,考核、选拔、任用机制不断规范完善,军队各类人才职业前景清晰透明、发展环境公平公正,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

  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严格保护军人权益是各国的通行做法。美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中的某些岗位(如从事安全检查、保卫工作)优先雇佣服役期间表现突出的退役军人;如退役军人声称优先权被侵犯时,劳工部退役军人培训就业局有权去调查。俄罗斯法律规定,对军人、退出现役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实行法律和社会保护是国家职能,军人地位法律制度的执行由检察机关独立监督。这次改革后,国家将对保护军人权益作出更多刚性规定,“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军转干部”将成为常态,“军人优先买票遭拒”将成为历史,“立功受奖证书在地方形同一张纸”现象将一去不复返,军人合法权益将有更加实在可靠的制度保障。

  职业荣誉将更加彰显。2016年6月,我国首次派出军机,跨越11个国家,连续飞行27000多公里,奔赴马里接运执行维和任务遇袭伤亡的英雄,党政军各界人士在机场举行隆重仪式迎接烈士和伤员回国,并沉痛送别“蓝盔英雄”申亮亮烈士。2016年7月,我们以同样隆重的方式接回李磊、杨树朋两位维和烈士。国家以庄严的仪式迎接烈士回家,饱含的是人民对英雄的礼遇和尊崇。军人历来视荣誉重于生命,根源在精神层面的崇高使命感荣誉感。这种职业荣誉感,源自军人的职业自信,源自社会的厚植培育。可以预见,新一轮政策制度调整后,军人荣誉的国家认可度、社会影响力将不断提高,军人荣誉标识将更加多元化、具体化、可视化,崇军尚武、奖励军功的优良传统将发扬光大,全社会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将更加深植人心。

(责编:邱越、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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