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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规守纪,合格军人的“标配”

 
2018年05月03日09:57 |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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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遵规守纪,合格军人的“标配”

  ●没有守纪的自觉,就没有行动的坚决;没有上下的共识,就没有力量的凝聚

  令严方可肃军威,命重始足整纲纪。一支能打胜仗的军队一定是一支纪律严明、守纪如铁的军队,必然要求每一名官兵都自觉遵守军队各项纪律规定。

  高度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是人民军队一脉相承的红色基因。建军之始,我党我军就把培养和加强官兵纪律观念作为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红军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在部队严格贯彻执行。解放上海时,我军官兵守纪如铁,宁肯露宿街头,也不占用民房,上海各界民众对人民子弟兵纪律严明的作风发出由衷赞叹,这也为革命胜利赢得了更广泛群众基础。

  军人的行动要靠纪律来规范统一。遵规守纪,也是一名合格军人的“标配”。没有守纪的自觉,就没有行动的坚决;没有上下的共识,就没有力量的凝聚。战争年代,革命军人以纪律重于生命的崇高精神,迎接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和平时期,革命军人履职尽责、完成任务,同样离不开高度自觉的纪律观念。特别是,建设世界一流军队迫切需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这对广大官兵强化纪律观念、增强遵规守纪意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强化纪律观念的前提是对纪律规矩谙熟于心。要求广大官兵从学习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入手,通过了解掌握其基本内容、本质内涵和现实意义,提高个人纪律素养。当前,我们面临的挑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峻复杂,进一步保持和巩固队伍的纯洁性,需要我们持续筑牢纪律素养这道“防火墙”。尤其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军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明确实践要求,认清“红线”,守住底线,增强遵规守纪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真正让严守纪律成为发自内心的道德认同和价值选择。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法规制度了解掌握得再好,但如果只是写在本子上、挂在墙上,而不落实在行动中,再严的纪律、再好的制度都会成为“稻草人”“泥菩萨”,失去生命力约束力。可以说,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是强化官兵纪律观念的关键所在。提高执行力,就是要把纪律规矩作为规范言行的标准,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行事,注重日常养成,把严守纪律规矩落实到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中,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决不能紧一阵、松一阵。特别是领导干部,在遵规守纪上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为部队官兵带好头、做好表率,而不能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同时,也要坚决摒弃好人主义,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绝不能搞亲疏远近、姑息迁就,保证纪律规矩的有效执行。

  (作者单位:武警综合保障基地)

(责编:黄子娟、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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