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军事

肩负神圣使命 心系国防民生

2016年03月05日05:48 | 来源:解放军报
小字号

  春天,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中国迎来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肩负神圣使命,军队人大代表即将步入忙碌的会期,议国是、提建议、做决定,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事实上,无论开会、闭会,军队人大代表履职尽责一直在路上。

  去年两会前夕,军队人大代表深入多个地区和单位走访调研,倾听民心、集中民智、反映民愿,在此基础上形成议案5件、建议194件。一份份与官兵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议案建议,凝聚着代表的智慧和汗水。

  一年来,军地有关部门针对这些议案建议,分专业、有重点地邀请军队人大代表参与论证、调研、审议等,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意见,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注入勃勃生机。这些议案或建议是如何办复落实的,反响如何?请看本报记者的追踪调查。

  ——编 者

  制定武器装备采购法——

  将在今后立法工作中逐步完善

  【领衔代表】军队人大代表、海军装备部政委厉延明等31名代表

  【回眸】去年两会期间,厉延明等31名军队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制定武器装备采购法,明确政府、军队、地方供应商在武器装备采购供应中的地位作用和职责分工,对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监督、采购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具体规定。

  【追踪】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将厉延明等代表提出的第285号议案交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

  【进程】对于议案提出的建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在今后立法工作中展开研究,逐步完善。

  【心语】“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化建设,呼唤一部从国家立法层面规范军地双方、指导装备采购的基本法律。”厉延明代表说,武器装备采购供应事关国防经费的使用效益,事关军队战斗力生成、作战训练任务的完成,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需要军地双方踩在同一个鼓点上。

  用法律手段维护军人权益——

  拟在未来立法中研究落实

  【领衔代表】军队人大代表、原总参某部政委李爱平和军队人大代表、火箭军某部政委梁晓婧等共136人

  【回眸】去年两会上,李爱平等军队人大代表提出的第284号议案、梁晓婧等军队人大代表提出的第286号议案,都围绕制定军人权益保障法展开。他们建议在立法中明确军人权益保护对象、保障军人权益的基本原则、军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保障军人权益的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和权益保障途径等。

  【追踪】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将这两份议案交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2015年11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

  【进程】对于议案提出的建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将在今后立法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落实。

  【心语】为最可爱的人维护合法权益,梁晓婧代表连续2年领衔提出关于制定军人权益保障法的议案。2014年在研究起草阶段,这份议案得到77名与会军队人大代表的关注支持,2015年达到100多人,今年她又进行了相关调研,决定继续提交这个议案。李爱平代表认为,维护军人权益,需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基本方略,依靠完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和解决。

  制定非战争军事行动法——

  在相关法律起草修改中统筹考虑

  【领衔代表】军队人大代表、原南京军区装备部某大队总工程师崔玉玲等39名代表

  【回眸】历经8年时间,征得30余名军队人大代表联名签署,去年两会期间,曾多次随部队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崔玉玲代表递交了一份《关于制定“非战争军事行动法”的立法议案》。建议通过立法对非战争军事行动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对军队在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任务职责、权利义务、相关保障等予以明确。

  【追踪】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将该议案交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

  【进程】对于议案提出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相关内容可待条件成熟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部分建议可纳入相关法律的起草或修改中统筹考虑。

  【心语】“这些任务多为军地协同,多军种、多部门共同参与,由于缺乏相应规定,军地之间、各部门之间有时在职责任务、指挥关系、综合保障等方面容易出现分歧。”崔玉玲代表说,当前针对部队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已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比较分散,对有些关键问题界定抽象,出台一部职责明确、系统规范的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势在必行。

  立法保护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领衔代表】军队人大代表、原第二炮兵某基地司令员邱文明等代表

  【回眸】2014年两会小组讨论过程中,邱文明代表建议,尽快推进国家层面军队荣誉制度建设,从制度上肯定军队特殊贡献,确立全社会对军队荣誉的尊重和认可。这份建议内容十分翔实,包括:国家应通过法定形式制定有关授予勋章、荣誉称号的法律条款,明确设置、评选条件、评审、授予、撤销等内容;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勋章、荣誉称号授予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国家荣誉制度的公信力等。

  【追踪】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将该议案交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2015年8月24日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初次审议,并已提请常委会进行了二次审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心语】欣闻该法通过,邱文明代表心情激动,他说:“这不仅从制度上充分肯定了军队特殊贡献,还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和自豪感,激发了各族人民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对人体器官移植进行立法——

  有关部门正在开展调研论证

  【领衔代表】军队人大代表、第三军医大学校长罗长坤等49名代表

  【回眸】去年两会上,罗长坤等49名军队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相比西方发达国家较为完备的器官移植法律体系,我国尚未制定专门法律规范器官捐献移植。目前,我国仍存在器官捐献供体来源不足、器官分配不透明、死亡认定标准滞后等问题。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保障捐献者、接受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制定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法。

  【追踪】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将该议案交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于2015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十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

  【进程】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开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调研时,主动了解、收集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相关情况,积极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立法可行性的研究论证。对于议案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和明确相关政策,尽快健全与实际需求相配套的规定。

  【心语】罗长坤代表认为,作为生命科技领域的立法,应始终坚持“自愿无偿、禁止买卖、未成年人保护和不损害捐献人身体健康”的原则,立法中应加大对“生命权”和“人格尊严”的保护。

  上图:会场内外,军队代表委员肩负重任,履职尽责。

  本报记者穆可双、李三红、穆瑞林、冯凯旋摄 版式设计:苏 鹏

(责编:王吉全)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