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源市出台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措施
2021年12月07日09:47 | 来源: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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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永旺,请到就诊处就诊!”12月1日,吉林省辽源市人民医院里,基干民兵位永旺刚取上号就被叫到名字。路过咨询台,位永旺看到上面贴着标语“基干民兵优先”。
“做好优待工作,激发基干民兵干事创业动力。”军分区政委郝晓军说道,今年上半年,常委分头到基层走访调研。一些民兵反映,执行任务受伤时到医院就诊需要排长队。事情虽小,却引起党委一班人对民兵优待工作的思考。
“民兵是我国‘三结合’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抗洪抢险、森林防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基干民兵带头冲在前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享受优待。”经过深入研究,辽源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联合制定《基干民兵优待和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细化教育、医疗、交通、通信等9个方面27项基干民兵优待措施,提升基干民兵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办法》规定,公安户籍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银行网点等场所设置“基干民兵优先”标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基干民兵凭证件享受优先办理不动产登记、户籍迁移、创业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等事项;在铁路、公路客运站享受优先购票服务,在辽源地区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办法》还明确,在参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大项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基干民兵,其子女符合兵役征集条件的,在辽源地区可以优先批准入伍;在群众性比武练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负责人和个人优先推荐评选敬业奉献“辽源好人”。
为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辽源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召集教育、民政、交通等20多个单位和部门领导参加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规定落实时限。市、县(区)两级军事机关负责监督政策落实。(袭林、乔振友)
(责编:陈羽、王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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