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某旅按照新條令要求提升部隊戰備水平——
全員全裝拉動成為每周“必修課”

國不可一日無防,軍不可一日無備。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將“日常戰備”章節調整為“常態戰備”章節,調整優化緊急集合方案、有關節日或者重要時節戰備工作等內容,指導部隊進一步做好戰備方案的常態化推演、實戰化檢驗、動態化更新。隻有把戰備之弦繃得緊而又緊,把“箭在弦上”作為常態,把“引而待發”養成習慣,才能確保任何情況下都能迅速反應、措置裕如。
■關於常態戰備,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軍隊單位應當按照軍隊戰備工作有關規定制定完善戰備方案,經常組織部屬熟悉方案內容,常態組織戰備演練。
■關於緊急集合方案,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一百八十八條,新增了“特情處置預案”內容。
該旅戰備拉動訓練現場。楊振鳴攝
鏡 頭
日前,隨著一陣警報聲響起,陸軍某旅一場全要素戰備拉動訓練隨即展開。該旅領導介紹,新條令施行以來,全員全裝拉動訓練已成為官兵每周雷打不動的“必修課”。
“新條令要求,軍隊單位應常態組織戰備演練,重點是‘全時待戰’,時刻保持箭在弦、彈上膛的戒備狀態。”該旅領導告訴筆者,過去戰備拉動主要抽點戰備分隊,如今不僅覆蓋全旅官兵,而且裝備悉數啟封,嚴格按預案進行物資准備,全員定位清晰、任務節點明確。
“每周組織全要素戰備拉動訓練,進一步強化了官兵‘在營即備戰、隨時能戰斗’的戰備意識。”該旅領導介紹,新修訂的共同條令將“保持良好的戰備狀態”改為“保持規定戰備狀態”,一詞之變體現的是對備戰水平的更高要求,倒逼官兵摒棄“臨戰突擊”思維,保持“時刻准備打仗”的緊迫感,推動戰備工作走深走實。
新修訂的共同條令施行以來,該旅組織官兵認真學習關於戰備訓練有關內容,深刻認識“常態組織戰備演練”的重要意義。他們堅持戰備優先、打仗優先,根據人員在位率、裝備完好率等數據,區分非戰爭軍事行動和作戰行動等不同任務背景,滾動修訂戰備方案,確保方案與人員狀態、裝備性能、任務需求動態匹配。
走進該旅運輸連戰備室,筆者看到,各類戰備器材擺放整齊、標識卡片規范設置,每件戰備物資責任到人、定位精准。庫室空間雖有限,但官兵快速領取物資、組織車輛裝載時,整個過程有條不紊。
據了解,近期該旅完成物資全面清點整理,確保高效取用。該旅作訓科王科長告訴筆者,旅隊根據不同單位任務實際制訂攜行清單,方便官兵對照檢查所需物資﹔結合訓練復盤及時進行物資更新輪換,確保時刻保持規定戰備狀態﹔戰備物資凡動用必審批,用后即補充,管理鏈條清晰明了。
拉動現場,警報解除,部隊有序撤回,但緊繃的戰備之弦並未鬆懈。該旅以全員全裝、高頻次、針對性強的戰備拉動,將新條令要求融入官兵日常訓練。訓練結束后,該旅緊貼戰備要求對裝備進行動態保障,對拉動中暴露故障隱患的裝備實施分批次、清零式檢修,確保裝備性能參數達標。
“全員全裝拉動成為常態,全時待戰就是唯一狀態!”該旅領導表示,為推動新條令落地生根,近段時間,他們探索構建“督評一體、經驗共享”閉環機制,機關基層一體聯動,定期組織戰備能力動態評估,引導官兵保持“全時待戰、隨時能戰”狀態,確保一聲令下能夠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贏。
繪圖:房君豪
親 歷
特情設置不能“想當然”
■武警第一機動總隊某支隊中隊長 楊宏強
新條令施行后,調整修訂戰備方案成了單位的一件大事。我們學習發現,關於緊急集合方案,新條令專門增加了“特情處置預案”內容。
近年來,隨著部隊實戰化練兵步伐越走越實,我和戰友們對於“特情”並不陌生,所以一開始,我認為制訂特情處置預案並不難。我召集干部骨干,根據不同任務類型集思廣益,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很快擬制出10余項特情和對應處置預案。
不久后,中隊組織戰備拉動,我在訓練中嵌入大家擬制的特情后發現,有的特情和處置預案,與戰場實際相差甚遠。比如,機動途中,在高速路上有的“無人機偵察”特情,就顯然不合理:高速路離任務區還有很遠距離,“暴恐分子”不會派出無人機來此地偵察。不僅如此,明明可以使用反制槍應對“無人機偵察”特情,處置預案卻要求“就地隱蔽”加以應對。而實際上,高速路旁邊是深坑,無法做到“就地隱蔽”。
這次經歷讓我意識到,制訂特情處置預案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不能“想當然”。隨后,我帶領業務骨干,按照緊急集合方案中規劃的機動路線走了一遍,實地摸排敵情、我情、民情、社情、地形地貌等,重點標注補給點、給水點、隱蔽點。歸隊后,再根據摸排到的情況,針對每種行動方案中攜帶物資器材、隊員任務分工等內容,重新構設特情、擬制處置預案。
特情越設越真,訓練質效倍增。近段時間,中隊定期在特情庫中隨機抽取特情嵌入訓練,官兵依案處置、靈活應對,處置速度和效果顯著提高。前不久,支隊突然組織緊急戰備拉動,官兵迅速集結出動,沉著應對途中遇到的多種疊加特情,得到導調組好評。(遆張鋒整理)
點 睛
每天都准備出征
■袁詩桐
軍人有兩種狀態:打仗和准備打仗。准備打仗是為了威懾強敵、維護和平。每名官兵必須把每天都當作出征日,把戰備之弦繃得緊而又緊,確保一旦有事隨時上得去、打得贏。
軍隊越是現代化,越要法治化。抓好戰備工作,建立正規有序的戰備秩序,離不開條令的嚴格規范。事實上,制定條令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聚焦備戰打仗。新條令本身就是一部備戰謀戰、向戰為戰的條令。
新修訂的共同條令單獨設置“常態戰備”一章,目的就是推進戰備工作具體化、常態化、制度化。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堅持常態戰備,科學有效的戰備方案是重要保証。我軍從來不打無准備之仗、無把握之仗。在日常訓練中提高實戰能力,要看戰備方案是否符合實戰標准。各單位應根據條令要求,緊盯科技之變、戰爭之變、對手之變,及時修訂戰備方案,熟悉方案內容,常態組織戰備演練。
由備轉戰,關鍵看速度和效率。這就要求各單位熟悉條令相關要求,嚴格落實條令規范,加強緊急集合演練,保持戰斗准備狀態,確保部隊隨時能夠遂行各種作戰和非戰爭軍事行動。
“備戰甚於防川,止戰高於勝戰。”加強戰備工作,隨時准備打仗,是廣大官兵義不容辭的神聖使命。隻有對照條令,嚴格執行戰備法規制度,緊密結合形勢任務,狠抓經常性戰備教育,增強戰備觀念,備足戰備物資,深化戰備訓練,真正備出底氣、備足底牌,才能建立正規戰備秩序,保持規定戰備狀態,做到隨時能上戰場、打勝仗。(王建國、劉華山、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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