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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战士无偿献血34次 称“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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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战士无偿献血34次 称“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
26岁战士无偿献血34次 称“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
来源:中国军网  2014年07月17日15:47

7月15日,对于陈怀远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这位沈空高炮某旅的普通士官以第34次无偿献血迎来了自己26岁的生日。他说:“对于无偿献血事业,我有一份特殊的感情,因为它给我提供了一个帮助别人的平台,让我感受到‘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快乐,也证明了自己是对社会有用的人。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人民子弟兵,能用这种特别的方式度过自己的生日,我感觉这生日过得非常有意义。”

其实2009年以前,陈怀远像许多人一样“谈血色变”,认为献血挺可怕,不安全,会伤身体。2009年4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参加了“湖北省造血干细胞宣传暨无偿献血志愿者培训”,献血者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无偿献血的相关知识及献血感受,这让陈怀远对无偿献血产生了兴趣。会后,他利用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详细研究了无偿献血知识,了解到无偿献血是既不会伤害身体又能帮助别人的公益事业,于是,他下决心参加无偿献血。

无偿献血分为全血捐献和成分献血(血液的成分分为血浆、血小板、红细胞、白细胞,所谓全血捐献就是捐献200-400ml血液,而成分献血就是通过分离机采集所需要的血液成分,其他成分则回输到献血者体内,最常见的成分献血是捐献血小板,偶尔根据病患需要会采集白细胞),全血捐献间隔期为半年,成分献血间隔期只需一个月,因此他决定选择成分献血,可以更快帮助别人。

2009年5月2日,陈怀远怀着紧张的心情来到了武汉市血液中心。护士们热情周到的服务和献血者们欢乐的笑容,让他忐忑的心终于平静下来。接下来的填写登记表、抽血化验、等待结果、上机采血及献血后休息,让他感受到血液中心的真挚服务,既让献血者感受到献血救人的快乐,又给予献血者“家”的温暖。在与一名献血九十多次的志愿者聊天时,志愿者所说的“献血就像理发,理完还会再长”“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更加坚定了陈怀远成为一名铁杆献血者的信念。从此之后,一到间隔期他就会参加无偿献血。也是在同一年,他光荣加入了中国骨髓库,成为一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

献血让他感受到了“被人需要是一种幸福”,同时他也慢慢知道了“一个人献血N次,不如N个人献血一次”,所以他决定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以“我献血、我健康、我快乐”的献血感受宣传无偿献血,号召更多爱心人士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挽救垂危的生命。在献血和志愿者服务过程中,难免会招来部分人的不理解和质疑,认为陈怀远是在“作秀”宣传自己,又质疑是血站花钱让他做宣传。面对这些,陈怀远都会耐心地以自己的献血经历及乐观心态为质疑者答疑解惑,让更多人了解并接受无偿献血。

2009年12月,陈怀远被推选参加“2009年湖北省无偿献血巡回交流会”,为无偿献血宣传打下了坚实基础;2010年他以无偿献血志愿者身份参加了鄂州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以一曲《爱拼才会赢》献礼虎年春节。自2009年以来,他累计献血34次,荣获了2008-200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中国红十字会“优秀志愿者”“一星级志愿者”,2010-201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二星奖。

2010年,大学毕业的陈怀远毅然携笔从戎,严谨充实的军营生活赋予了他新的使命。然而,初到新兵连,陈怀远多少有些不适应。新兵班长尤超用自己兵之初的经历开导他,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就应该“见红旗就扛、见第一就争”。从此,不服输的陈怀远积极要求进步,干活抢在前、训练争第一,凭着这股干劲,很快当上了新兵连副班长,并多次获得“队列标兵”、“内务标兵”、“条令标兵”,完成了从一名地方青年到合格军人的蜕变。

新兵连结束后,陈怀远被分配到具有光荣传统的英雄连队,成为一名光荣的一炮手。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积极发挥大学生士兵的优势,全身心投入连队建设中,成了连里的“大忙人”。他是连队的理论辅导员,认真辅导战友学习理论知识,提升理论素养;他在大学所学专业是微电子技术,当仁不让地担任了连队电脑管理员,负责政工网和计算机硬件设施管理;同时他还是连队新闻报道员,见缝插针学习新闻写作,上稿率不断上升,多篇稿件受到上级领导肯定。

紧张而繁忙的军营生活并没有中断他的“献血事业”,只要一有闲暇时间和身体状况允许,陈怀远都会请假外出参加无偿献血,并为战友讲解献血知识,分享献血快乐。

自入伍以来,因工作表现突出,陈怀远多次荣获优秀士兵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两次。今年,还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组织。他说:“无偿献血既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爱心工程,用我们的‘举手之劳’挽救病床上垂危的生命,应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身为党员的我,会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誓言,将无偿献血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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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何天天(实习生)、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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