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治,是每一个人心中的社会理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价值目标。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会议将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梦想与现实之交,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和承诺,承载着亿万人民的殷殷期待,也镌刻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共和国迈向长治久安的深深足印。
培育法治信仰
——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源自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
“营造‘全民信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需要引导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和用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真正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走过来的。
深耕历史土壤,我们有“奉法者强则国强”的法治宣言,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法治原则,也有商鞅“徙木立信”的法治实践……中国从来不缺少法治信仰的种子。
今天,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将法治社会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境界。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进军中,始终高扬法治旗帜,对改革与法治“破”与“立”的关系作出了科学论断。
创新治理之道
——全体公民广泛参与,共享法治社会建设成果
和谐社会,本质上就是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中国的基石,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内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各种新的社会矛盾、利益冲突凸显。社会治理思路如何及时做出调整,成为新时期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
“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是中国共产党的郑重宣示。
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和创新社会治理——
“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诠释意义重大。
专家指出,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以实现社会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因此,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规范有序运行,需要加强法治保障。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使人民群众共享法治社会建设成果——
相对于国家和政府而言,社会带有一定的自治属性。而在现代国家中,法治作为最基本、最核心的秩序体系,是社会有序自治的根基所在。
法治德治交融
——把法治精神融入社会规范,为推进依法治国注入不竭动力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社会需要法治,首先需要规范。走向法治社会,必须从建立规则入手。
“要为公民之间利益调整提供一系列的规范标准,不怕有磕碰、有矛盾,怕的是在处理这些人民内部矛盾时无章可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认为,只有在规则的引导下,才能更好地实现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构建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
“我们不能期待将大量的社会行为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而是应当以社会规则、行业规则、生活规则的形式固定下来,进而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说,这既是法治,也是德治。
法治与德治交融,建设法治社会,中国已在路上。
“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时代在召唤,人民在期盼。
建设法治社会,必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注入新的磅礴力量。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记者邹伟、罗沙、白阳)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