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按月缴纳党费,是最基本的义务。然而,这在有些人身上,却成了问题。调研发现,在缴纳党费上,有的不守时间,工作忙时就忘了交;有的不按标准,感到少交一点没关系;还有的不依程序,嫌每月缴纳麻烦,半年甚至全年一次性上交。这些问题,决不是小事,更不容小视。党员不能自觉、及时、主动缴纳党费,是缺少党员意识的表现。这样的党员,何谈党员的第一身份?何谈党性的神圣字眼?
“微薄的党费,意义悠深,使儿女跳动的脉搏,紧连着母亲的心。” 从党的“二大”以来,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一直是党员应尽的光荣义务。《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最近颁布的《军队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若干规定》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应由本人按月向所在党小组缴纳党费,不应由他人垫付或转交,不应迟交或者预交,不得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代扣。”
交一次党费,增一分党性。雷锋同志说过:“党费,这不是普普通通的几角钱,这是衡量共产党员党的观念的一种标志。”缴纳党费,不是一种形式,而是一种仪式,它能时常提醒我们,“我是一名党员”,从而强化党员意识、不忘党员职责、保持党员作风、增强党性锤炼。
今天,党费已不再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但它背后蕴含的忠诚、信念、使命、担当依然是党员干部取之不尽的精神财富。新形势下,年轻党员缺乏战火考验、党内历练和党性锤炼,更应通过缴纳党费表达一心向党的赤诚、始终不渝的信仰。同时,各级党组织也应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组织功能的强化落实党规党纪。
当先锋、讲党性,不妨从自觉缴纳党费做起。
(作者单位:苏州军分区)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