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一治军思想,科学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军带兵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揭示了我军在信息化条件下和改革开放大环境中部队建设的客观规律,为党的军事指导理论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其极端重要性必要性,着力强化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政治自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贯彻落实到强军实践中去。
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我军的建军之魂、强军之魂。新形势下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要的问题就是要铸牢听党指挥这一军魂,把党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张和治军经验从制度上、法律上确定下来,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使党的领导同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使“党指挥枪”的原则更具稳定性、权威性和规范性。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异常尖锐复杂,西方敌对势力加快推进和平演变战略,对我大肆进行思想渗透、舆论渗透、网络渗透和文化渗透,企图实现政治“转基因”,广大官兵在政治信念、军魂意识上面临严峻考验,更加需要不断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认真落实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法规制度,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掌控部队,确保部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军队,必然军令如山、军法如“刀”。当前,我军部队建设中还存在聚焦打仗不够、训风演风不实、训练水平不高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就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只有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严格按条令条例规范部队的行动,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才能实现部队整齐划一、令行禁止;只有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狠抓作风纪律建设,依靠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要求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才能培养部队顽强的战斗意志、过硬的战斗作风;只有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决贯彻落实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以重典除积弊、猛药治沉疴的决心力度严整训风演风,才能真正提高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
加强正规化建设,是我党我军的一贯主张,是建军治军的根本原则,是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成功经验和基本抓手。实现部队正规化,首先要完善法规制度。积极顺应军事发展趋向、部队转型趋势、作战发展方向、部队结构变更等形势,本着衔接配套、合理超前的原则,做好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供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规依据和制度保障。其次要依法行政。严格按职责办事,岗位怎么要求就怎么办;按程序办事,程序走到哪就办到哪;按法规办事,法规咋定就咋办;不因职务高低而有别、不因情况特殊而走样、不因事情细小而不为。最后要从严执纪。加大从严执纪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党规军纪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大力营造人人敬畏纪律、人人执行纪律的良好氛围,全力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
贯彻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方针,既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需要实干苦干的长期工作,必须以上下一心的共识魄力,持之以恒的恒心韧劲,紧紧扭住思想观念、能力建设和领导作风等关键环节,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求真务实、狠抓落实,高标准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工作。一要转变思想观念。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保证。必须认真学习习主席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意义和内涵,切实用强军之基统一官兵的思想和行动;必须认真学习法规制度,强化官兵懂法知法的基本素质,树牢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二要提升法治能力。部队依法治军的水平与官兵的法治素养,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密切相关。提高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质量效益,必须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要加强学习培训,把依法治军的重要论述、军队的基本法律和部队的规章制度作为基本内容,通过集中宣讲、办班培训、理论考核等形式,使官兵熟知、熟记、准确掌握本职法规制度,打牢依法开展工作的基本功。要加强实践运用,把工作实践作为提高能力的基本平台,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难题会诊,研究对策措施,跟进修订完善,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谋划决策、检查纠偏和总结创新的能力。三要坚持以上率下。从严治军重在从严治官,也难在从严治官。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从领导机关严起。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要自觉强化法治意识,努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落实;自觉对照“三严三实”要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用权,用实际行动为部属当好样板;自觉把自己置于组织管理之内,法规约束之中,群众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治下先治上、严兵先严将,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部队,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系国防大学联合指挥与参谋学院学员)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