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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二战在中国一地埋藏化武约33万枚 艰难启动销毁【2】

2014年12月01日08:15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延期数年敦化日遗化武销毁作业终启动

荒岭埋弹

到1953年底,集中在敦化县大桥站的遗留化武已有相当规模。这些化学武器不像一般炸弹、炮弹那样拆除或引爆便可处理,需要专门的技术设备和专业人员谨慎操作,当时的敦化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暂时性的处理办法是集中挖坑深埋。刘立爱介绍,当时的选址标准有几个考虑:三四十年内不被利用从事基本建设;不是河流水源、产矿区;离人烟较远,3公里内无居民打井饮水;比水平地面低;能通行车辆便于运入炮弹。

陈延生介绍,经过实地勘查,经废委会批准,敦化县哈尔巴岭被定为毒气弹埋藏处。哈尔巴岭南部山区一处高地的西侧山坡因距离村庄很远,山下被沼泽地四面包围,成了最终的埋弹地址。

刘立爱介绍,当年曾计划将毒气弹运入内蒙古的沙漠,因无法通车而作罢。距离大桥站大约40公里的哈尔巴岭虽然很近,但运送起来并不方便。“那时候山不好进,封冻了才能过草甸子(即沼泽地),用爬犁运一趟三四个小时。”

在哈尔巴岭的深山里,民兵们挖出一个10米深的大坑。根据废损程度不同,毒弹做了不同的包装:甲种为好弹,外部良好,口螺结合紧密,无漏毒现象;乙种弹体吃土较久,部分破坏,有出毒现象;丙种为危险品,弹体较坏,有毒气外溢。装满毒弹后封顶的坑顶覆土3米左右,坑旁立上石碑,碑上刻着“日遗毒弹埋藏处”。

“开始都是成箱抬下去的,后来也有毒弹的炮弹皮。”刘立爱称,第一次埋藏的地点,被命名为一号坑。“后来还挖了坑,但没有一号坑大,数量也没那么多。”

在敦化的地图上,大石头镇哈尔巴岭村附近的四排树、炮弹沟,即为当年埋弹之处。废委会曾在埋弹的沟口栽下4棵杨树,以作标记。

据赵聆实撰文记载,一号坑于1953年挖成,东西走向,坑长25米、宽12.5米、深10米,内装1954年春运进的从县内大桥、秋梨沟、马鹿沟等地收缴的毒弹及从抚顺运来的两火车皮废、毒弹。装坑时以箱装毒弹铺底,上面散放规格不一的毒弹。装满后于1954年4月封顶,盖土3米。封顶后又于四角各立一块石碑,以示位置。

二号坑在一号坑东侧下方40米处,1955年挖成,南北走向,坑长20米、宽10米、深8米。1958年坑内毒弹装满封顶,覆土3米掩埋。

三号坑有一、二号坑的一半大小,1965年挖成,内埋1959年至1965年间在敦化各乡镇搜集的毒弹。

刘立爱称,当年为避免遗漏毒弹伤人,提出过“宁可错埋10发炮弹,不漏掉1发毒弹”的原则,所以坑中还混有少量标识不清的杀伤弹。

谈判多年

哈尔巴岭并非敦化唯一的毒弹埋藏地。在敦化市西北14公里的秋梨沟明川村,也有一个日遗毒弹埋藏坑,该坑长5米,宽4米,深4米,内埋从敦化市北部搜集的废毒弹3万余发。

赵聆实撰文称,虽经多年搜集、处理,但因日军遗弃的毒弹数量大、面积广,至今仍不能将毒弹全部清理出来。“可以肯定地说,埋藏在哈尔巴岭废弹沟的毒弹只是日军遗弃在敦化的毒弹的一小部分。”

对于日遗化武,集中深埋并非万全之策,只有彻底销毁,才能解除其对人和环境构成的严重威胁。

资料显示,早在1959年、1960年,中方就分别在黑龙江尚志市和富锦县,分别销毁20余万发和10万发日遗化武。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中方就向日本发出照会,通报中国境内的日遗化武问题,要求日本政府承担责任,妥善处理。但日方消极应对,甚至公然否认侵华期间遗弃过化学弹剂。此后多年交涉,日方态度并没有太大变化。

1997年4月29日,中国、日本等159个国家签署的《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即《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正式生效。1999年,中日双方签署《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

根据《公约》及《备忘录》约定,日本应在2007年4月前销毁遗弃在华的全部化学武器。日方虽派人赴中国调查、挖掘回收化学武器,但迟迟未启动销毁工作。

2006年7月,在接到日本申请后,国际禁化组织同意日本将其销毁时限延长5年至2012年。外交部化武办时任主任刘毅仁称,截至当时,“所有已经发现并处理的化学武器没有一枚被销毁。”

这一年,黑龙江《生活报》披露称,中日两国将在哈尔巴岭筹建大型化武销毁设施。直到昨天正式开始销毁作业,筹建历时8年。

《参考消息》曾转载2011年9月18日日本《东京新闻》的报道,当时,一栋管理楼已经竣工,距此不远处便是挖掘和回收炮弹的区域。

“这里共有两个埋藏着炮弹的大坑,一号坑面积约300平方米,二号坑约190平方米。3次试挖调查的结果显示,炮弹的埋藏深度约为7米。大坑周围是一些正在建设的设施,乍看之下和普通工地并无二致。前方还有一片施工现场,是安放销毁炮弹处理设施的用地。处理设施通过爆破和加热等工艺实现炮弹无害化。”报道称,核心处理设备在日本制造完毕后运来。

在哈尔巴岭销毁设施建前成,日方已用移动设备进行销毁作业。

公开报道显示,中方协助日方在中国各地进行了200余次确认调查和挖掘回收及鉴别包装作业,共安全回收保管日遗化武5万余枚(件)。2010年9月和2012年12月,中方协助日方分别在江苏省南京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启动了日遗化武移动式销毁作业,销毁上述两地及其周边地区回收保管的零散日遗化武37000余枚(件)。

启动销毁

哈尔巴岭埋弹处目前为军事区域。11月29日,记者驱车前往,在距埋弹处十余里山下的第一道岗哨前止步,不时有吉普车在山路上巡逻。此前,记者联系中国军方、外交部及日方,未能获准进入。

日本方面同时拒绝了京华时报记者的采访要求,没有透露此项目筹建至今的任何信息。

曾给哈尔巴岭销毁区送建筑物资的当地人士介绍,山上建有多栋建筑。进山需要军方临时发证,一共三道岗,过了第一道岗哨后,还有十多公里蜿蜒的山路。

11月30日,在哈尔巴岭,中日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宣布哈尔巴岭日遗化武试销毁作业正式开始。

据新华网报道,中方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哈尔巴岭是中国境内迄今发现的最大日遗化武埋藏点,中日双方调查推算该地埋藏日遗化武约33万枚。

为早日开始销毁该地日遗化武,中日双方就技术方案、风险评估、安全管理、环境监测、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进行了长时间的研究论证和磋商,并最终达成一致。同时,经多年建设,销毁设施厂房今年9月建成,销毁设备安装10月完成。经运转调试和模拟弹试销毁作业,已具备日遗化武实弹销毁作业条件。中日双方商定12月1日正式开始试销毁日遗化武实弹。

中方负责人表示,处理日遗化武既是解决中日间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也是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中日两国政府有关备忘录规定,日方负责销毁日遗化武,并为此提供一切所需资金、技术、专家、设施及其他资源。中方提供协助。

据日本NHK电视台上周报道,基地的销毁主要设施是高温炉,目标2022年结束这里的炮弹销毁作业。(李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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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煜(实习生)、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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