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利益”杂志网站12月11日发表霍夫斯特拉大学莫里斯-A-迪恩学院宪法学特聘教授朱利安·古的文章称,菲律宾迫使中国承认南海仲裁的努力注定会失败,只能会令中菲两国敌对,甚至会适得其反,让南海争端更难以得到永久解决。更糟糕的是,这很可能会让中国在处理以后的海上争端时,不会再考虑自愿参加国际仲裁。
中国本周再次强烈重申,拒绝参加菲律宾挑战北京南海行为的国际仲裁。鉴于中国的激进行为是引发东南亚紧张局势的主要原因,因此许多国家,包括美国在内,都支持菲律宾的仲裁努力。但是,这种支持是一种误导。菲律宾的“传票”策略几乎不可能成功,反而会让南海争端更难以得到永久解决。
2013年2月,菲律宾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申请对中国提起仲裁,该公约是管理世界海洋的主要国际条约。菲律宾之所以提起仲裁申请,是因为在南海水域和岛礁附近与中国政府船只发生了一系列紧张对抗。在长篇累牍的申请中,菲律宾要求成立仲裁法庭,并判定中国在南海的行为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美国对菲律宾的诉讼战略表示支持,这并不意外。虽然美国尽量避免在区域领土争端中偏袒某一方,但华盛顿一直在争取劝说中国成为一个“负责人的利益相关者”。例如,奥巴马总统最近敦促中国“巩固并遵守基本的国际法则和规范”,推动中国承认国际仲裁,因为运用国际法、在国际法的框架下解决争端是再明白不过的事。实际上,美国上周发布了一篇分析文章,尖锐批评中国南海主张的合法性,支持菲律宾的相关法律论证。
然而,支持菲律宾提请仲裁是没有出路的。虽然中国在南海的许多行为都是挑衅且非法的,但是菲律宾的主张面临着重大的法律障碍。中国(和许多国家一样)拒绝将涉及海上边界的纠纷交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的争端解决程序来解决。因此,中国可能会认为,至少是菲律宾的部分主张——这本质上要求法庭承认菲律宾的主权——超出了仲裁法庭的权限。
此外,即便仲裁法庭作出对菲律宾有利的判决,中国也会有足够貌似合理的法律论据,来谴责没有司法权的判决是非法的。然后中国就会拒绝遵从判决。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相关的机制来对不服从判决的国家实施制裁,中国也不会为不遵守判决而面临任何直接的、实在的惩罚。
菲律宾政府和律师强调,如果中国不服从仲裁法庭的判决,那么其名誉就会遭到损害。而且,他们还认为判决会让菲律宾赢得区域的和国际的支持,共同对抗中国在南海的行为。这完全是一厢情愿。
虽然象中国这样的国家如果公然驳回或违反国际法庭的判决,肯定会遭受名誉损失,但历史表明大多数国家都经得起这种名誉损害,而且不会有严重后果。例如,2013年,俄罗斯扣留了一艘荷兰籍船只,虽然国际海洋法法庭判决俄罗斯在30天之内释放人员并返还船只,但俄罗斯对这项命令置之不理,等了近一年才最终释放扣押的荷兰籍船只。对此,俄罗斯几乎没有遭到什么长期的名誉损失,仅仅在两个月之后就举办了盛大的奥运会,而且国际社会并未感到大惊小怪。
1986年,联合国国际法院判决美国撤回对尼加拉瓜游击队和尼加拉瓜港口采矿业的支持,美国公然违抗这项明确的判决。虽然美国受到联合国大会的谴责,但声誉影响极小,而且很快就被忘掉了。2008年,美国再次忽视了国际法院的一项判决,这次判定的是美国未能就墨西哥违反条约义务而停止对其实施制裁。这一次,美国甚至都没有得到联合国大会的谴责。
在这些案例中,不服从判决的国家都能用花言巧语、甚至是有说服力的挑战来对抗国际法庭的司法权。这些国家所主张的法律论据虽然被国际法庭驳回,但是还是为他们不服从判决提供了持续的理由。中国也同样会这么做,而且甚至还会引用美俄的判决先例为自己辩护。
因此,菲律宾的诉讼只会成功地与中国树敌,但并不能改变其行为。更糟糕的是,这很可能会让中国在处理以后的海上争端时,不会再考虑自愿参加国际仲裁。
这将是特别令人失望的,因为自愿参加国际仲裁一直是解决类似海上争端的有效手段。前不久,印度和孟加拉国解决了在孟加拉湾长期存在的海洋划界争端,这两个国家所依据的仲裁程序,正是菲律宾试图用来对抗中国的程序。与中国不同的是,印度同意用仲裁法庭司法权来划分海洋界限,并未对仲裁司法权提出质疑。
美国也曾利用自愿参加国际仲裁的方式,解决了与加拿大在缅因湾长期存在的海上纠纷。在这两个案件中,当事方都服从判决,至少在美加案例中是如此,也让长期纷争得以稳定地解决。这种自愿参与的仲裁(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强制机制形成对照)更容易成功,而一方利用聪明的法律策略(如菲律宾)来拖拽另一方(如中国)参与的非自愿仲裁,往往不会有结果。
一定程度上由于国内的保卫所有领土的民族主义压力,中国还远未达到将仲裁视为解决海事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地步。鉴于中国目前在媒体上大肆谴责菲律宾的仲裁是非法的、不合理的,将来要中国承认任何形式的国际争端解决方式,可能都会更加困难。
这就是为什么菲律宾迫使中国承认仲裁的努力注定会失败、甚至会适得其反的原因。在仲裁之前,菲律宾面对中国时不会比以往更有利,而且即便是赢得了判决也会如此。同时,《国际海洋法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所有公信力和有效性都会受到质疑。至于美国希望中国“巩固并遵守国际法则和规范”的目标,那就更不可能实现了。(知远/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