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3日是首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当天上午,党和国家领导人将出席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国家公祭仪式。
南京大屠杀,是惨绝人寰的法西斯暴行,是对人性、人权的公然践踏。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国家公祭仪式,既是从国家层面对死难者的哀悼,从精神层面对死难者遗属的慰藉,也是从法律角度对那段历史的再次固化,从未来角度对永久和平的真诚祈愿。
体现人民意志 符合国际惯例
举行国家公祭仪式的法理依据,是今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
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国家公祭日,顺应了人民的呼声,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使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成为一项彰显国家意志的重要活动,对于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其实,设立国家公祭日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许多国家都采取不同的方式,悼念在二战中牺牲的民众,对历史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反思。比如,波兰国会把奥斯维辛—比克瑙集中营等5处纳粹进行集中屠杀的遗址确立为波兰国家博物馆,在每年1月27日的“缅怀大屠杀受难者国际纪念日”,都邀请当年的幸存者、参加过解放集中营战役的老战士以及相关国家的政要参加纪念活动。美国政府、军方和民众,则会在每年的12月7日,以各种形式纪念“珍珠港事件”,2011年12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将这一天命名为“珍珠港事件纪念日”。就连二战的发起国日本,也在每年的8月6日和9日,分别在广岛和长崎举办大规模的“原子弹死难者慰灵暨和平祈念仪式”活动,日本首相、众参两院院长以及日本各大党派负责人,都会出席两地的纪念仪式。
重温惨痛战争 祈愿未来和平
在国家公祭日到来之前,已经有几场高规格的纪念活动引起了各界的关注:7月7日,举行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七十七周年仪式;9月3日,举行向抗战烈士敬献花篮仪式,以及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座谈会;9月30日,举行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
对此,日本方面有人认为,上述这些活动,以及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表明中国仍在“揪住历史问题不放”“煽动民族主义情绪”。
其实,不是中国在揪住历史问题不放,而是日本右翼在否认历史方面做得太过火。近些年来,作为加害国的日本,总有一些人对南京大屠杀这一已有法律定论和历史判决的史实说三道四,对其侵略历史或者闪烁其词,或者百般抵赖,或者故意狡辩,或者拒不承认。近年来,还相继发生日本内阁成员参拜靖国神社、右翼政客发出否认和美化侵略战争的谬论,深深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
忘记历史的教训,就可能重演历史的悲剧。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进行国家公祭,有助于维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真相,驳斥日本右翼势力的无耻谰言,让战争不再重演。
需要指出的是,重温历史,不是要复仇雪恨,更重要的是面向未来、维护和平。举行国家公祭,既是为了不忘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教训,振奋民族精神,同心协力实现中国梦,也是为了未来不再发生这样的大屠杀、大悲剧、大惨案,使人类和平相处,这也是我们希望通过国家公祭仪式向全世界传递出的和平信号。
固化历史史实 捍卫人类尊严
南京大屠杀那段惨痛的历史,早有历史公论和法律定论。
为了清算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中的暴行,根据《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相继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各同盟国军事法庭,分别对日本甲级和乙、丙级战犯进行了正义的审判。其中,南京大屠杀作为特例,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同时设立专案审判。两个法庭的判决,对南京大屠杀的时间、死难者对象、死难者人数、地域范围等方面作出了定论,是对南京大屠杀史实的第一次固化。判决显示,在1937年12月13日到1938年1月长达6个星期的时间里,侵华日军残忍屠杀无辜市民和俘虏,其中集体屠杀有28案,人数有19万多人;零散屠杀有858案,人数达15万多人。当时,“半城几近灰烬”,“全市约三分之一的建筑被毁”,无数公私财物被掠。
与第一次固化相比,南京大屠杀史实的第二次固化则显得稍为被动,但也更为理性。1982年,发生了日本文部省修改教科书事件,即把“侵略中国”的表述改为“进入中国”。此举激起了中国人民的无比愤怒。愤怒之余,不少人开始了更为理性的行动。
——建馆。1983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在南京大屠杀江东门集体屠杀和万余名死难者丛葬地遗址上立下奠基碑,并于198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40周年纪念日之际正式建成开放。
——立碑。南京市人民政府先后在中山码头、草鞋峡、煤炭港、燕子矶、上新河、汉中门、清凉山、北极阁、太平门、花神庙、正觉寺、仙鹤门、东郊丛葬地等南京大屠杀集体屠杀或丛葬地遗址,建立了一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碑。一些民间人士也在湖山、汤山等遗址自发建起纪念碑。
——编史。在南京,先后成立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南京大学南京大屠杀史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中心等一批学术研究机构,并在国际范围内广泛征集有关南京大屠杀史料和文物,据此开展对南京大屠杀的史学研究,编辑并公开出版了一批史料书籍。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意味着从2014年起,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悼念活动,将升格为国家公祭仪式。这是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进行的第三次固化。
这种固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南京大屠杀基本史实进行了再次确认:“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
第二、对南京大屠杀历史进行了再次定性:“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
第三、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的时间和规格进行了确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
第四、对国家公祭死难者的对象和范围进行了确定:“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
第五、对为何要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进行了说明:是为了“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固化历史,就是在固化人们的记忆;捍卫历史,就是在捍卫人类的尊严。铁证如山,日本方面任何否认南京大屠杀历史的企图都不可能得逞。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 朱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