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0月12日2版《开往大山军营的“健康快车”》文中,副标题“总参总医院专家医疗队为偏远艰苦地区部队官兵服务记事”。
▲ 2014年11月9日5版《徜徉铁纪旅 清风拂面来》文中,副标题“兰州军区某摩步旅抓好廉政文化建设记事”。
▲ 2014年12月31日4版《一个“金牌连队”的制胜基因》文中,副标题“济南军区某综合训练基地教练连锤炼打仗能力记事”。
▲ 2015年1月23日8版《凤栖佳木苗择沃土》文中,副标题“总装某信息中心年轻科技人才群体成长记事”。
以上例句中的“记事”应改为“纪事”或“纪实”。《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记事”解释为:(动词)①把事情记录下来,如“记事册”;②记述历史经过。“纪实”解释为:①(动词)记录真实情况,如“纪实文学”;②(名词)指记录真实情况的文字(多用于标题),如“植树活动纪实”。“纪事”解释为:①(动词)记录事实,如“纪事诗”;②(名词)记载某些事迹、史实的文字(多用于书名),如“唐诗纪事”。显然,使用“纪实”或“纪事”更准确。
96161部队 闵定磊、师国钊
(来源:中国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