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统筹政策还有哪些需完善

陈 利

2015年04月30日05:00  来源:中国军网
 
原标题:大病医疗统筹政策还有哪些需完善

  政策背景

  2004年5月14日,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下发《军人及其家属医疗费用管理规定》,开始实行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经费制度;2012年2月19日,总后勤部财务部、卫生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及优惠医疗家属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经费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是对军人和享受优惠医疗的家属,患大病出院后,其后续治疗应当由基层医疗门诊机构保障,在合理医疗范围内,单位自身经费保障仍然困难的,由上级单位给予统筹补助;2014年7月23日,总后勤部下发《军队公务事业费标准》,重新对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经费管理及核拨方式进行了明确。

  ★记者手记

  3月中旬,记者走进南京军区部队采访调研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听到一个个“雪中送炭”的暖心故事——

  某部战士小谢,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在后续的转诊治疗中,小谢每年可以享受到大约7万元的大病补助金额。小谢说:“这些补助真是救命钱!”

  随军家属任某,2013年查出患有乳腺癌,高额的治疗费用让本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陷入困境。困难无助之时,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政策给任某带来了希望,经审核,任某得到11万元的医药费用补助。

  小兵娃紫萱,患有先天性脑发育不良、肉碱缺乏症,在治疗过程中,仅2013年度就得到医药补助7万多元……

  据南京军区联勤部领导介绍,正常情况下,军人享受免费医疗,符合条件的军属也享有优惠医疗。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政策的出台,主要针对这样几种情况:一是患大病经过军队医院初期治疗后,需要长期从地方医疗机构购买药物持续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二是突患大病急症,就近到地方医院抢救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三是大病病种特殊,从治疗效果考虑,需要转诊到地方专科医院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等情况。

  据了解,去年,总部按相关标准共向南京军区下拨2013年度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经费3000余万元。经审核,军区共有1000多名官兵及军属符合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条件,全部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到适当额度的医药费用补助。除此之外,军区还对已由各单位垫付、目前不属于大病补助范围但医疗费用较高的,给予各单位统筹补助金额近300万元。

  一路调研采访,记者在听到点赞的同时,也看到了许多“温暖背后的烦忧”,听到了基层官兵对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政策的诸多期盼……

  新闻现场

  申报周期跨度时间长,实际医疗费用与补助标准之间有落差——

  揪心背后的温暖

  小王是南京军区某部正连职干部,2011年被查出患有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为了提高治疗效果,经所在单位医疗机构批准后,小王被转诊到某地方医院就诊。

  “当年的治疗费用就高达13.7万元!”小王对记者说,按照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相关政策规定,经费按年度核拨,即本年度核拨上一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期间产生的费用。“我是2011年10月开始转诊到地方医院的,也就意味着这一年里所有的治疗费用都需要个人先垫付,等到下一年再申请核报。”

  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小王原本经济拮据的家庭变得更加困难。“当时,单位补贴了我一部分,不少战友主动帮忙捐助了一些,剩下的又找亲戚朋友借了借,一年的医疗费用总算凑齐了。”然而,让小王颇为揪心的是,经过逐级审核上报、逐级审批下拨,直到2013年9月底,他才领到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期间实报医药金额7万多元。

  据了解,患病几年来,小王共计花费各类医疗费用38万余元,而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给予报销了16.8万元,他所在部队也从单位卫生事业费中拿出部分经费对其进行适当补助。记者连线小王就诊所在的医院医保结算中心得知,当地城市大病医疗统筹关于同类疾病同种用药费用的报销比例约为75%。

  “现在好了,去年7月,总部对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改进,规定官兵患大病,由所在单位医疗机构负责保障,合理的治疗费用不再需要官兵垫付。”小王说,虽然政策刚刚出台,各单位转化落实需要一段时间,但相信很快会惠及自身。

  政策追问

  补助金额按什么标准落实到个人?经费使用怎样核定“流量、流向”——

  政策与期盼之间的落差在缩小

  对于小王医药花费和实际补助之间的差别,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这样解释:每年总部下拨的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经费额度有限,然而,军区各单位上报大病患者实际消耗的医药费用往往超出军区计领总额较多。

  “患大病官兵的实际困难,我们心里清楚,也想给予他们满意的补助。但是出于总体考虑,我们只好按照总量控制、适度补助、互助共济、科学合理的原则,突出‘一老一少一基层’保障重点,进行审核报销,这难免会造成一些病人的补助金额小于他的实际花费。”

  调研中,记者还了解到,为了确保补助经费专款专用,南京军区联勤部每年在审核官兵申报材料时,都会从驻宁军地医院抽选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和财务部业务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联合审查专家组,对申报人的病历资料、费用清单以及各类票据进行集中会审,商讨确定每个人大病报销具体金额,对弄虚作假、骗取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照法规严肃处理。

  同样,让好政策更好地服务官兵,总部也在持续改进。自2004年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政策实施以来,该政策历经多次修改完善。2014年7月23日,总后勤部重新对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经费管理及核拨方式进行了明确。与以往相比,此次修订主要突出两个改变:一是改统筹补助为定额补助,明确5个等级的补助标准,例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肾脏移植术后用药每例补助6.5万,恶性肿瘤及严重外伤后遗症每例补助4.5万等等;二是改军区统筹为各单位统筹,军区根据病种定额及病种数量将经费下拨至患者所在单位,弥补上一年度各单位大病患者的实际开支。

  官兵心声

  期待补助范围扩大到未随军家属,大病的病种范围也需要视情拓宽——

  更多的措施需要逐步完善

  调研中,官兵们对大病医疗统筹补助政策多有赞词,但同样提出诸多期盼,除上文提到的希望缩短核销周期、提高实报比例外,主要还有以下几点。

  期待惠及更多的军人家属。某部中士小刘的妻子在老家务农,按相关政策并没有达到随军条件。2013年初,她查出患有双侧脑室中枢神经细胞瘤,先后花去医疗费20余万元,给家庭带来严重经济负担。由于这名军嫂不属于大病医疗统筹补助保障对象,自然无法享受补助政策。“虽然没有随军,但同样是军人的妻子。”小刘说,随着士官制度的改革,部队里的已婚士官将越来越多,而很多士官、包括一些年轻军官家属虽然没有达到随军条件,但她们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同样不能忽视。

  期待大病范围视情拓宽。某部战士小李,2013年查出患有克罗恩病,这是一种原因不明的肠道炎症性疾病,目前尚无根本的治愈方法。在当年的治疗过程中,前后共花医药费用2万多元。但克罗恩病不属于大病医疗统筹补助的12种疾病范围,按照政策规定,小李不符合补助条件。虽然单位通过官兵自愿捐款和特困补助的形式,向小李送去了组织关爱,但其个人仍要负担大部分治疗费用。官兵建议,类似克罗恩病这种容易产生后续治疗费用的疾病也能够纳入统筹补助范围。

  建立合理治疗药品库。不少官兵反映,对于如何治疗所患疾病,自己都是按医生说的办,但不同医生所采用的诊疗手段和药品常常和负责审核票据的专家组意见不同,造成原本合理的诊疗费用被“卡”。官兵们建议,既然总部关于军人看病制定了《军队合理医疗药品目录》,是否可以在此基础上,专门梳理出一份治疗12类大病可以核报的诊疗手段和合理治疗药品库,如此一来,病人就可以在诊疗时要求主治医生“按单下药”,避免一些诊疗手段和药品使用后不能核报的问题。

(来源:中国军网)

图片聚焦

视频新闻

  1. 2020奔跑瞬间盘点,哪个触动了你?
  2. 8848.86米!致敬攀登高峰的中国人
  3. 旅客心脏不适 乘务员跪地40分钟守护

热点排行

  1. 为民族复兴创造良好人口环境(人民时评)
  2.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
  3.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4. 全国政协委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
  5. 黄坤明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会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