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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军转安置工作有哪些措施

2017年06月11日08:20 | 来源: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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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八大以来,军转安置工作有哪些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地各级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中央、习主席的指示要求,转化为安置和使用好军转干部、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际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顺利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军转安置工作。请关注今日出版的《解放军报》的详细报道——

  为强军兴军提供坚强有力服务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转安置工作综述

  ■杨学娟 解放军报记者 安普忠 欧阳浩

  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一支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军转安置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改革创新,为安置和使用好军转干部、促进国防和军队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军转安置,历来是一项事关强国强军的重要工作。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已有400多万军队干部脱下军装到地方工作,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军地各级把军转安置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中央、习主席的指示要求,转化为安置和使用好军转干部、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际行动,采取有力措施顺利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军转安置工作。

  历史大潮滚滚向前。2015年9月3日,习主席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布:中国将裁减军队员额30万。

  2015年11月24日至26日,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拉开帷幕。

  在军队这场整体性、革命性变革中,军转安置工作迎来新的历史节点。

  改革大潮涌,风劲好扬帆。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展开后落实军转安置任务的第一年。是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着眼妥善安置军转干部、顺利完成裁减军队员额任务,拿出实际举措:放宽安置去向、放宽师职干部转业年龄、放宽自主择业条件、拓宽安置渠道、加大培训力度……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有力促进了军改期间军转安置工作的平稳顺利推进。

  倾心打造阳光工程

  2016年,曾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12次,在驻藏某部服役21年的军转干部陈辉,由于考核、积分排名靠前,如愿以偿安置到江苏省委宣传部工作。

  “近年来,江苏省实行‘量化考核、积分选岗’的安置办法,所有环节都透明公开。”江苏省负责军转安置工作的领导介绍,通过在安置过程中实行政策、积分、择岗“三公开”,军转干部可结合就业愿望、根据积分高低选择单位和岗位。

  “打造军转安置的阳光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着力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安置机制。

  中央单位军转安置采取统一考试和网上双选的办法,安置过程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工作透明。各省区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北京、江苏、广东、山东、浙江等省市建立公开竞争机制,制定计划、考试考核和接收安置环节全程透明;上海、贵州、青海等省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军转干部职务安排公平公正;河北、广东等地对军转干部实行分类安置,公开岗位、考试考核、择优定岗……

  转业,“转到地方建功立业”。针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向大城市集中、向党政机关集中,部分军转干部安置岗位与专业特长不匹配等问题,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中小城市、乡镇街道和基层一线工作。内蒙古、黑龙江、云南等省区市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军转干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军地各级制定相应措施和优惠政策,引导军转干部积极投身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

(责编:黄子娟、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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