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卫生系统推进完善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杨军、滕怀金)近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着眼提升一线救治能力,破解基层军医能力生成瓶颈难题,把握卫生人才成长规律特点,创新实践训练模式办法,明确新毕业医学院校学员在军队医院开展连续3年规范化培训,全面提升战场急救和诊疗能力。
针对近年来军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存在的培训质量不够高、全程参训难保证、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军委机关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培训要求,结合新的军官制度,瞄准部队卫生人员能力生成的痛点难点,重点从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培训结业、管理保障等方面,对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了系统明确。
在培训模式上,军队医学院校临床专业毕业生分配后,先在医院完成系统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基本具备胜任岗位能力后再上岗履职;在培训内容上,根据岗位需要组织分层培训,重点培训医学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以及战创伤自救互救、急诊急救、外科救治、防疫防护等军事医学技能和卫勤理论知识;在结业考核上,落实国家持证行医要求,明确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当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明确相应处理办法;在管理保障上,贯彻新的军官制度,细化明确人员管理、待遇保障、晋衔调级、同步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等配套政策。
下一步,军委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将加强指导协调,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协商解决好培训过程中基层卫勤保障力量缺口及其他可能出现的问题;定期对临床教学基地技术能力、培训条件等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培训能力的取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临床教学基地将与部队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军官管理、人员交接办法,强化管理手段,抓好安全管控;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建强带教师资队伍,改善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精心组织临床带教,保证规范化培训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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