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毕见平报道:近日,四总部颁发《军队联合投送训练规定》,进一步规范军队联合投送训练,提高军队联合投送训练质量。这是我军联合投送领域的第一部法规,标志着军队联合投送训练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将进一步促进我军战略投送能力建设。
《规定》共9章45条,以强军目标为统揽,以军委、总部关于新形势下军事训练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为遵循,以军事斗争任务为牵引,以现行军事训练法规为依据,以近年来部队大规模、成建制、远距离、多方向立体联合投送的生动实践和创新成果为素材,紧紧围绕“谁来训、训什么、怎么训、怎么评、怎么保”等问题,明晰了联合投送训练的基本内涵、任务、原则、要求和适用对象范围,界定了司、政、后、装机关和部队在联合投送训练中的职责及相互关系,规范了首长机关、部(分)队和驻交通沿线军代表办事机构的联合投送训练内容,明确了联合投送训练准备、实施、考核、奖惩和保障等要求。
据介绍,联合投送是指军队单位同时或者梯次运用国家、总部和军兵种两种以上运输力量,将人员、装备物资快速运达任务地区的军事行动,在平时演训和未来作战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规定》的颁发对于规范联合投送训练活动、健全联合投送训练运行机制、完善“保训评”三位一体组织模式、加强我军战略投送能力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毕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