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审战犯每一项犯罪事实必须有五个方面共同佐证。每一个受审的日本战犯都承认罪行,甚至痛哭流涕地跪倒在地请求严惩自己。这是所有审判法庭上绝无仅有的。45名战犯无一人被判处死刑,归国后大多成为中日友好推动者和捍卫者,他们认为:是中国人民以博大的胸怀和人性的力量,将他们从“鬼”变成了人。
中央档案馆从馆藏档案中选取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45名日本战犯的亲笔供词档案,从3日起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全文公布。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间,分别在沈阳和太原两地开庭审判其中45名日本战犯。此次公布的笔供就是这45名战犯所写。
整个审判过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原则和程序,重证据、重事实。
如对武部六藏等28名伪满战犯的犯罪事实,法庭就审查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控诉书642件,证人的书证407件,有关档案、书刊等物证315件,有48人出庭作证。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共为45名被告指定了32名律师为他们辩护,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辩护并作最后陈述。
时任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公诉人的郭春来回忆:对于这些受审战犯,每一项犯罪事实必须有五个方面共同佐证。一是审讯笔录,二是战犯的罪行交待材料,三是经过确认的证人材料,四是档案材料,五是同案犯的检举揭发。这五个方面缺一不可,目的是使日本战犯罪行板上钉钉,无可辩驳。
中国近现代史料学会副会长王建学教授说,新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创造了世界审判法西斯战犯的纪录:在如山铁证面前,每一个受审的日本战犯都承认罪行,甚至痛哭流涕地跪倒在地请求严惩自己。这是所有审判法庭上绝无仅有的。
特别军事法庭根据45名战犯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了8年至20年有期徒刑,没有判处一例死刑。
“这些战犯归国后,大多数成为了中日友好的推动者和捍卫者。”抚顺战犯管理所旧址陈列馆馆长张继承说:“他们认为,是中国人民以博大的胸怀和人性的力量,将他们从‘鬼’变成了人。”(徐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