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富强、民族要振兴,关键要做好两件事,一个是发展问题,一个是安全问题。
俗话说: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早在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古老的中华民族就出现了国防,在其后大约4000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国防日臻完善,为守卫海疆,捍卫民族利益发挥了积极的贡献。
在无数次血与火的洗礼中,中华民族形成了 “以民为本”“居安思危”的国防观念;“富国强民”“寓兵于农”的国防建设思想;“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国防斗争韬略。这些思想和韬略从历史的一次次磨难中沉淀下来,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
当今时代,国家建设飞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在民族智慧的启迪下,我国已形成了数量众多、门类齐全、系统完善的军事设施体系,这些军事设施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队履行使命的依托,是国家战略能力的重要支撑,更是守卫国土家园的“钢铁长城”;靠的就是我们有一支能打仗、打胜仗的人民军队,正是有了这样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无不胜的人民军队,才使敌人闻风丧胆。
可见,完备的军事设施,就像一个打不垮、摧不烂的“钢铁长城”,支撑着国防的巩固,支撑着军队的建设和发展。因此,对军事设施的保护,事关国家安危,事关世界和平。
我们把目光聚焦到国外,美国规定,在军事保留地和军事设施保护区域,限制射猎、捕鱼和装捕兽机,并明确有关部门对国防机构的设施和军事建筑的管理、修理和维护的责任。俄罗斯通过划定军事禁区对军事设施进行保护。日本规定,警务官对擅闯防卫设施或对设施进行破坏活动的嫌犯实施逮捕和调查,并移交地方警察部门等。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却出现了军事设施安全环境逐渐恶化,军用机场净空环境受损严重、军用无线电设施电磁环境受到干扰、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设施安全环境堪忧等问题。如2009年,一名农民擅自在某部附近修建滑翔机起降跑道,并多次利用滑翔机在军事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航空摄影;再如2011年,一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在某基地营区附近修建涉外五星级大酒店,影响到基地安全保密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正常的军事行动,给国防建设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已成为国防安全不能承受之“痛”。
令人欣慰的是,这些问题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4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从而对军事设施的保护做到了有法可依。修改后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就像一把加强军事设施保护的“令箭”,必将促使每一个公民真正肩负起责任,自觉履行保护义务,为打造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贡献出自己的力量。(苏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