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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齐中熙、安蓓、何雨欣

2014年10月22日03:14    来源:解放军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让权力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以何种方式治国理政,这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抉择,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不断迈出重大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着眼未来的战略部署,必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给权力设置边界,打造高效政府

  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三份“清单”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简政放权先行、制度建设跟进,以润物细无声的法治精神与制度建设,推动改革从政策推动向法治引领转变。

  长期以来,政府职能存在“越位”和“缺位”:一方面,政府对于市场主体过多干涉,限制了民间投资的活力和空间,还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及腐败;另一方面,在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一些需要政府监管的领域,却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经济学家吴敬琏表示,通过制定负面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理念基本站住了。由此衍生出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改革,正在确立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模式。

  在经济学家常修泽看来,“三张清单”三位一体,具有清晰的逻辑:

  “负面清单”从经济改革切入,瞄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打破许可制,拓宽创新空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行政体制改革入手,界定政府权力边界。

  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资质资格认定事项被取消或下放。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至此,本届政府中央层面的核准工作量减少约76%。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透明”政府

  让政府政策透明,是依法治国执政理念的内在要求。让权力运行透明,是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打造“透明”政府上不断探索跨越,力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08年,我国出台了首部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法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中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让政府信息公开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在条例逐年推进中,我国政务信息加速走入“阳光季”。

  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治国、职能转变、作风转变等一系列举措的推动下,我国在打造“透明”政府上全面提速。权力公开、信息公开,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的“必答题”而非“选择题”。

  “敢于公开、主动公开、充分公开,彰显出政府大力推进政府政务公开的信心、决心和勇气。让百姓看得到、看得懂、信得过,正是政府对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说。

  让权力受到有效监督,打造“责任”政府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让监督的阳光照射到权力运行的每个角落,才能有效消除各种滥用、私用公权力的“腐败微生物”,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福利。

  专家指出,虽然我国行政执法的监督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在执行中还缺乏有效整合,多是事后监督和被动监督,还难以对行政行为全过程监督,并对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而有效的监督能防止行政权异化,建设法治政府不能忽视对行政权的监督。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宪伟说,我国大多数行政执法监督行为有待通过法律形式进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简单、程序滞后,都制约了行政执法监督功能的发挥。

  马怀德认为,当前要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建立健全法治评价体系和考核标准,对违法行政严厉问责。

  “法治政府的标准是有限有为、透明公开、权责一致、便民高效。政府行使决策、执行、监督等各项权力均应符合这一标准。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法治政府,真正推进和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马怀德表示。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 记者齐中熙、安蓓、何雨欣)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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