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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大理,必招祸殃

■王 英

2014年11月18日05:12    来源:解放军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不明大理,必招祸殃

  ◆眼里只有权力,只有利益,私心私欲就会膨胀到连一丝阳光都透不进去,不祸败还能是什么呢?

  霍光,西汉中期曾经权倾朝野、盛极一时的人物。

  自汉武帝刘彻死后,作为刘彻临终钦定的托孤大臣,霍光成功辅佐昭帝刘弗陵。昭帝死后,他又主导旋立踵废拟任皇帝——昌邑王刘贺,紧接着再拥立宣帝刘询。算起来,执政时间前后长达20年之久。这20年里,虽遇皇位更迭,但汉朝总体上社稷安定、百姓康宁、四夷宾服,霍光也赢得了“佐汉中兴,功德茂盛”的美名。

  然而想不到,仅仅在霍光死后第三年,他的家族就遭到覆灭。当然,霍氏家族是因为密谋发动政变,欲废掉汉宣帝、立霍光儿子霍禹为皇帝,当阴谋被发觉后遭到诛杀的。表面上看,这跟霍光没有关系,而实际上,祸根早在霍光当政时就已经种下了。

  霍光对权力似乎有一种特别的嗜好。20年间,他一直牢牢地把皇权握在自己手中。元凤四年正月,昭帝刘弗陵举行加冠典礼。他已年满十八,完全可以独立执政了。按理说,此时霍光业已辅政十年,应该赶紧把权力移交给他。但是直到汉昭帝去世,权力也一直被霍光所掌握。霍光擅权,一切政事都由自己说了算。而且最致命的是,他的私心很重。同样是在外作战有功,对田广明平益州夷,只是赐爵关内侯;但对其女婿范明友击乌桓,则予以封侯。同样是为人跑官要官,上官桀为他人求官,就一概不允;而其妻霍显为淳于衍的丈夫求官,则被许可。他还“多置亲党”,儿子、侄子、女婿等近亲“充塞朝廷”,担任要职。但霍光对他们包括妻子霍显,却疏于管教,以至于“今其子孙用事,昆弟益骄恣”,日后生出弥天大祸,招致灭族之灾。

  更为恶劣的是,霍显为使女儿成君成为皇后,与平时关系密切的女医生淳于衍合谋,让她利用入宫侍疾之机,杀害了宣帝刘询的结发之妻——许皇后。霍光得知此事后,不但没有予以查究,反而利用手中职权为淳于衍脱罪。这就不仅仅是徇私,而是胆大枉法了。到此时,那个曾在武帝身边“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的霍光再也不见了。

  对于霍光的覆败,班固和司马光都有评论,而前者作出的“不学无术,暗于大理”的评价至为精准。霍光及其家族之所以“湛溺盈溢之欲,以增颠覆之祸”,就是不明大理所致,这是一切祸患的根源。

  霍光之事放到今天来看,仍具现实意义。它警示领导干部,不学无术,不明大理,肯定担当不了重任,而且还要吃亏栽跟头。凡事不明大理,则不能守大节;不能守大节,则必遭大祸。作为领导干部,做到“明大理”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正确认识权力,审慎对待权力,严以使用权力,始终对权力保持一份清醒,一份敬畏。这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题中应有之义。

  “不自重者取辱,不自畏者招祸”。对权力认识不清,以权力为私器,没有秉持应有的敬畏之心,甚至沉湎于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之中不能自拔,都是极其危险的。“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眼里只有权力,只有利益,私心私欲就会膨胀到连一丝阳光都透不进去,不祸败还能是什么呢?

  “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暗于大理”。霍光的故事虽然发生在两千多年前,但一些“后人哀之而不鉴之”,在历史和现实中,还依然不断地有人在重蹈覆辙。古人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为官当政,手握公器者,不可不察焉。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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