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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15条南海“诉状”耍尽阴招 挑战中国领土主权

2016年07月08日10:20 |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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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南海仲裁案的实质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挑衅,纵观该案的产生、发酵和演变,其已然沦为一出由菲律宾挑起、美日作为帮手意欲给中国添堵的政治闹剧。”7日,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客座教授刘锋应《环球时报》邀请为读者解读南海仲裁案来龙去脉时,首先讲了这段话。12日海牙国际仲裁庭将公布所谓的南海争端仲裁结果,这起由菲律宾前总统阿基诺三世当局2013年1月单方面突然提出的诉讼案,“状纸”287页,还有附件4000页,其中主要的15项诉求可谓“充满杀机”,其实质就是指向中国南海部分岛礁的领土主权和海域管辖权问题。且听刘锋教授揭穿仲裁案背后菲方的“三大阴招”。

菲律宾挑起南海仲裁案,有着复杂而深刻的现实背景,某种程度上与中菲“黄岩岛事件”的外溢效应不无关系。2012年4月10日,菲律宾“德尔皮拉尔”号军舰侵入中国黄岩岛海域,武力袭扰在该海域正常作业的中国渔民,蓄意挑起“黄岩岛冲突”,意欲先下手为强,将黄岩岛“收入囊中”。中国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维权反制,干净利落处理了冲突事件,成功掌控黄岩岛。菲方误判形势实施的一次“政治投机”,最终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阿基诺三世当局面临如何做交待的问题。尽管菲当局无法咽下这口“恶气”,但深知凭借自身实力与中国在海上一线“硬碰硬”几无胜算,因此,才不得不转移新战场,加快将处心积虑谋划很久的所谓“国际仲裁”方案出炉。在美国律师团队手把手帮助下,菲律宾当局经过精心准备和巧妙包装,向仲裁庭提出15项仲裁诉求,主要可分为三个方面,可谓放出三大阴招。

第一招:包藏祸心,全盘否认中国正当权利。

菲律宾在“诉状”中提出: “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利不能超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允许的范围(第1项)”;中国主张的对“九段线”范围内的南海海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以及“历史性权利”与《公约》相违背……(第2项),这两项实质是图谋动摇和损害中国在南海权利主张的法理根基。众所周知,南海“九段线”也被称为南海断续线、传统海疆线等,是中国政府1948年正式对外公布,在中国地图及其他一些国家的地图上由若干断续线所标示的围绕南海形似U形的海上疆界线(“九段线”原为十一段线,1953年中国政府批准去掉北部湾内的两条,故称“九段线”),它是构成中国南海权利主张的重要法理基础和宝贵历史遗产,甚至被一些国内学者称为中国在南海的“生命线”。菲律宾一上来就拿“九段线”开刀,手法毒辣。按照菲方的算计,是企图借此全盘否定中国基于历史依据而在南海产生并拥有的正当权利。

第二招:偷梁换柱,“单挑”中国南海部分岛礁的法律地位。

菲律宾在“诉状”中提出:黄岩岛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第3项);美济礁、仁爱礁、渚碧礁、南薰礁等为低潮高地,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第4项);赤瓜礁,华阳礁和永暑礁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或者大陆架(第7项)等,上述所谓的诉求完全是用尽心机、避实就虚。本质上而言,在南海岛礁主权归属上,中国拥有比菲更充分、更详实的历史法理依据。中菲南海争议的核心是菲律宾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部分岛礁并拒不归还,菲方对此心知肚明,一方面谋求通过民事手段固化在南海的非法侵占所得,另一方面挖空心思,企图通过法律外衣的“巧包装”来调转矛头所向,促使中菲南海法理斗争的核心发生转移——即避谈主权归属问题,只论某些岛礁法律属性等问题。打个形象的比方,这就好比张三窃取了李四的一包财物(里面装着人民币或金条),但张三却恶人告刁状,鼓捣上了法庭。当然张三内心自知理亏,在状纸上绝口不提财物原主人是谁,也不谈物归原主的问题,而只揪着包里的人民币或金条是真是假说事,在明眼人看来这显然是避重就轻、本末倒置。从这个意义上说,中方不参与、不接受这场变了味、走了调的所谓仲裁案,于情于法于理均无可厚非。

至于说菲律宾在“诉状”中提出的美济礁、仁爱礁、渚碧礁等几个岛礁是低潮高地,不能被据为领土,其显然是包藏祸心,菲律宾宣称的所谓“卡拉延群岛”,其中就包含了对中国南沙群岛40多个岛礁的主张,上述菲律宾所称的低潮高地均在其中。由此可见,菲律宾提出的低潮高地不可被据为领土,只不过是一种偷梁换柱的把戏,其无非是想否定中国对这些岛礁的主权,从而可以将其收入菲律宾囊中。更值得重视的是,菲律宾还图谋通过《公约》来否定或限定中国驻守岛礁的法律地位,从而限制中国的海域主张范围,这样中国即使有朝一日收回了这些岛礁,也无法依据《公约》来主张相应的海洋权益。

(责编:邱越、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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