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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少将”涉嫌经济犯罪 屡屡抗拒执法态度嚣张【3】

2017年06月16日09:09 | 来源: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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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何骗子总喜欢利用军人的身份?

  骗子为啥喜欢冒充军人行骗?其实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军人在人民心中的可信度很高,是值得信赖的人。骗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从而用军人的身份来谋取不正当利益。

  军装是军人的第二张脸,是军人和军队形象的重要标志,是国威军威的象征。

  近年来,假证件、假军车、假军人、假军服等涉军造假违法犯罪活动呈现增多趋势。这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民众对军人的信任和感情,假冒军人进行违法犯罪、骗财骗色。这样的不法行为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军人形象和军队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也毁了人民军队用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所赢得的荣誉。

  2016年年底,一个叫“军火韩美美”的微博用户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这个“军火韩美美”标榜自己是名女军官,在微博上晒了大量穿着军装的照片。这些军装照有时佩戴着中尉军衔、有时佩戴着上尉军衔,资历章漏洞百出,且浓妆艳抹、军容不整、举止不雅;她戴着“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臂章和“韩玲”的姓名牌,处处显摆自己是军队高级机关的干部,言行中不时“透露”自己的“巨大背景”;在本应着冬常服的11月11日,她晒出的网络购物“自拍照”却还身着夏常服。

  而此前发生的自称“总参一姐”的假军人任婕、“兵哥哥千里求婚”的假军人赵茂林等均在网络上引起“轰动”,这些形形色色的假军人给军队和军人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

  无论年代如何变化,维护好良好的军人形象,都尤为重要。

  2011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出台《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伪造、盗窃、买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司法解释,明确了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强调严厉打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此外,军队各级应该主动加强宣传。除了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还要用好新媒体平台。目前,我军不少单位主动开办了一些微信公众账号和微博,使老百姓熟悉了军人的生活,有的还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法律威慑力度,提高群众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同时,还应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来一场打击假军人的人民战争,让骗子无处可藏,无人可骗。

  军地有关部门虽依法严厉打击,但其危害依然存在,打假之路任重而道远。另外,“打铁还需自身硬”,对于广大官兵来说,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以一举一动来反映纪律严、举止文明。(云俊德)

(责编:邱越、闫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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