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2004年5月14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聯合下發《軍人及其家屬醫療費用管理規定》,開始實行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制度﹔2012年2月19日,總后勤部財務部、衛生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軍人及優惠醫療家屬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是對軍人和享受優惠醫療的家屬,患大病出院后,其后續治療應當由基層醫療門診機構保障,在合理醫療范圍內,單位自身經費保障仍然困難的,由上級單位給予統籌補助﹔2014年7月23日,總后勤部下發《軍隊公務事業費標准》,重新對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管理及核撥方式進行了明確。
★記者手記
3月中旬,記者走進南京軍區部隊採訪調研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落實情況,聽到一個個“雪中送炭”的暖心故事——
某部戰士小謝,患有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在后續的轉診治療中,小謝每年可以享受到大約7萬元的大病補助金額。小謝說:“這些補助真是救命錢!”
隨軍家屬任某,2013年查出患有乳腺癌,高額的治療費用讓本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陷入困境。困難無助之時,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給任某帶來了希望,經審核,任某得到11萬元的醫藥費用補助。
小兵娃紫萱,患有先天性腦發育不良、肉鹼缺乏症,在治療過程中,僅2013年度就得到醫藥補助7萬多元……
據南京軍區聯勤部領導介紹,正常情況下,軍人享受免費醫療,符合條件的軍屬也享有優惠醫療。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的出台,主要針對這樣幾種情況:一是患大病經過軍隊醫院初期治療后,需要長期從地方醫療機構購買藥物持續治療所產生的費用﹔二是突患大病急症,就近到地方醫院搶救治療所產生的費用﹔三是大病病種特殊,從治療效果考慮,需要轉診到地方專科醫院治療所產生的費用等情況。
據了解,去年,總部按相關標准共向南京軍區下撥2013年度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3000余萬元。經審核,軍區共有1000多名官兵及軍屬符合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條件,全部依據相關政策規定享受到適當額度的醫藥費用補助。除此之外,軍區還對已由各單位墊付、目前不屬於大病補助范圍但醫療費用較高的,給予各單位統籌補助金額近300萬元。
一路調研採訪,記者在聽到點贊的同時,也看到了許多“溫暖背后的煩憂”,聽到了基層官兵對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的諸多期盼……
新聞現場
申報周期跨度時間長,實際醫療費用與補助標准之間有落差——
揪心背后的溫暖
小王是南京軍區某部正連職干部,2011年被查出患有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為了提高治療效果,經所在單位醫療機構批准后,小王被轉診到某地方醫院就診。
“當年的治療費用就高達13.7萬元!”小王對記者說,按照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相關政策規定,經費按年度核撥,即本年度核撥上一年10月1日至當年9月30日期間產生的費用。“我是2011年10月開始轉診到地方醫院的,也就意味著這一年裡所有的治療費用都需要個人先墊付,等到下一年再申請核報。”
高額的醫療費用,讓小王原本經濟拮據的家庭變得更加困難。“當時,單位補貼了我一部分,不少戰友主動幫忙捐助了一些,剩下的又找親戚朋友借了借,一年的醫療費用總算湊齊了。”然而,讓小王頗為揪心的是,經過逐級審核上報、逐級審批下撥,直到2013年9月底,他才領到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期間實報醫藥金額7萬多元。
據了解,患病幾年來,小王共計花費各類醫療費用38萬余元,而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給予報銷了16.8萬元,他所在部隊也從單位衛生事業費中拿出部分經費對其進行適當補助。記者連線小王就診所在的醫院醫保結算中心得知,當地城市大病醫療統籌關於同類疾病同種用藥費用的報銷比例約為75%。
“現在好了,去年7月,總部對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進行了調整改進,規定官兵患大病,由所在單位醫療機構負責保障,合理的治療費用不再需要官兵墊付。”小王說,雖然政策剛剛出台,各單位轉化落實需要一段時間,但相信很快會惠及自身。
政策追問
補助金額按什麼標准落實到個人?經費使用怎樣核定“流量、流向”——
政策與期盼之間的落差在縮小
對於小王醫藥花費和實際補助之間的差別,南京軍區聯勤部衛生部負責此項工作的同志這樣解釋:每年總部下撥的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額度有限,然而,軍區各單位上報大病患者實際消耗的醫藥費用往往超出軍區計領總額較多。
“患大病官兵的實際困難,我們心裡清楚,也想給予他們滿意的補助。但是出於總體考慮,我們隻好按照總量控制、適度補助、互助共濟、科學合理的原則,突出‘一老一少一基層’保障重點,進行審核報銷,這難免會造成一些病人的補助金額小於他的實際花費。”
調研中,記者還了解到,為了確保補助經費專款專用,南京軍區聯勤部每年在審核官兵申報材料時,都會從駐寧軍地醫院抽選臨床經驗豐富的醫生和財務部業務水平較高的人員組成聯合審查專家組,對申報人的病歷資料、費用清單以及各類票據進行集中會審,商討確定每個人大病報銷具體金額,對弄虛作假、騙取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依照法規嚴肅處理。
同樣,讓好政策更好地服務官兵,總部也在持續改進。自2004年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實施以來,該政策歷經多次修改完善。2014年7月23日,總后勤部重新對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經費管理及核撥方式進行了明確。與以往相比,此次修訂主要突出兩個改變:一是改統籌補助為定額補助,明確5個等級的補助標准,例如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腎臟移植術后用藥每例補助6.5萬,惡性腫瘤及嚴重外傷后遺症每例補助4.5萬等等﹔二是改軍區統籌為各單位統籌,軍區根據病種定額及病種數量將經費下撥至患者所在單位,彌補上一年度各單位大病患者的實際開支。
官兵心聲
期待補助范圍擴大到未隨軍家屬,大病的病種范圍也需要視情拓寬——
更多的措施需要逐步完善
調研中,官兵們對大病醫療統籌補助政策多有贊詞,但同樣提出諸多期盼,除上文提到的希望縮短核銷周期、提高實報比例外,主要還有以下幾點。
期待惠及更多的軍人家屬。某部中士小劉的妻子在老家務農,按相關政策並沒有達到隨軍條件。2013年初,她查出患有雙側腦室中樞神經細胞瘤,先后花去醫療費20余萬元,給家庭帶來嚴重經濟負擔。由於這名軍嫂不屬於大病醫療統籌補助保障對象,自然無法享受補助政策。“雖然沒有隨軍,但同樣是軍人的妻子。”小劉說,隨著士官制度的改革,部隊裡的已婚士官將越來越多,而很多士官、包括一些年輕軍官家屬雖然沒有達到隨軍條件,但她們的大病醫療保障問題同樣不能忽視。
期待大病范圍視情拓寬。某部戰士小李,2013年查出患有克羅恩病,這是一種原因不明的腸道炎症性疾病,目前尚無根本的治愈方法。在當年的治療過程中,前后共花醫藥費用2萬多元。但克羅恩病不屬於大病醫療統籌補助的12種疾病范圍,按照政策規定,小李不符合補助條件。雖然單位通過官兵自願捐款和特困補助的形式,向小李送去了組織關愛,但其個人仍要負擔大部分治療費用。官兵建議,類似克羅恩病這種容易產生后續治療費用的疾病也能夠納入統籌補助范圍。
建立合理治療藥品庫。不少官兵反映,對於如何治療所患疾病,自己都是按醫生說的辦,但不同醫生所採用的診療手段和藥品常常和負責審核票據的專家組意見不同,造成原本合理的診療費用被“卡”。官兵們建議,既然總部關於軍人看病制定了《軍隊合理醫療藥品目錄》,是否可以在此基礎上,專門梳理出一份治療12類大病可以核報的診療手段和合理治療藥品庫,如此一來,病人就可以在診療時要求主治醫生“按單下藥”,避免一些診療手段和藥品使用后不能核報的問題。
(來源:中國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