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4日電 劉柳、張鵬報道: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結合2015年軍事院校學員招收和畢業考核工作,組織試行新修訂的《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和《軍隊院校學員畢業考核體格檢查標准》。
這兩個《標准》是軍事院校學員招收和畢業考核、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與選拔國防生,以及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體格檢查的基本依據,對於規范院校招生體檢工作,嚴把生長干部入口質量關,夯實部隊戰斗力建設基礎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軍隊武器裝備的更新、作戰樣式的改變,對生長干部身心素質提出了新要求,現行《標准》中有些內容已不完全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為此,總部在充分調研、反復論証的基礎上組織對其進行了修訂,並計劃在試行基礎上進一步完善。
據總后衛生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新修訂的標准,堅持把戰斗力標准作為根本依據,著眼我軍現代化建設對生長干部身心素質的新要求,緊緊圍繞當前各級普遍反映強烈、上下高度關注的問題,按照科學定位、寬嚴適度原則進行修訂。其中《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試行)》對身高、體重、文身、疤痕等一般生理性指標、非功能性缺陷,在不影響部隊戰斗力生成前提下予以適當放寬﹔對於器質性病變、傳染性疾病、精神類疾病、遺傳病病史、功能性缺陷等項目,則進一步嚴格標准,從嚴控制軍隊院校學員帶病入伍,確保修訂后的標准既有利於服務和保障部隊戰斗力建設,又有利於招收優質學員。《軍隊院校學員畢業考核體格檢查標准(試行)》主要明確了入學后發生骨折、一般性外傷、部分微小器官摘除、輕度慢性內科疾病、傳染病等10個方面疾病,在臨床治愈后,無醫療依賴,而且不影響軍事訓練前提下的合格標准,確保新標准更加適應部隊實際需要,更加符合學員身心變化實際,更加便於實際操作實施。(詳細報道見中國軍網、軍報記者微博、軍報記者微信公眾號相關專題)
(來源: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