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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创新要紧扣战斗力标准

■石大庆

2014年11月26日04:21    来源:解放军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军事创新要紧扣战斗力标准

  军事创新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战斗力,增强军队活力。无论外军还是我军,都曾经和正在努力通过军事创新构建崭新的军事力量体系。当前,要把握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机遇,必须在军事创新中充分体现战斗力标准。

  兵怎么用,战斗力就怎么建,创新的突破口也就应选在哪里。当前,我国安全问题范围正向海洋、太空、网络等领域延伸,军队担负的职能任务随之不断拓展,军事力量运用日益常态化规模化,运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密集化。这就要求我们决不能因循守旧、抱残守缺,必须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新的战略指导观、新的军队建设观、新的军事人才培养观。尤其要以崭新的视角审视战斗力建设,用科技进步牵引军事理论、组织体制、运行方式的深刻变革,考察“昨天的军队”、瞄准“明天的军队”、思考“后天的军队”,将备战和止战、威慑和实战、战争行动与和平时期军事力量运用深度融合为一体。

  应当注意到,现代由军事实践的矛盾运动倒逼产生的创新具有继承性、渐进性,并非断代的、突变的。军事创新既不能走僵化守旧的老路,也不能走“食洋不化”的邪路。传统的东西反映了不同国家军队战斗力建设的特质,有些要素作为克敌制胜的法宝必须加以继承。而这一取舍的过程,必须以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来衡量,依此才能处理好继承与创新、借鉴与创新的关系,做到既重视渐进式完善个体新质战斗力功能,更注重通过结构优化将多个新质战斗力整体“孵化”为高度融合的跨代新质战斗力群。

  战斗力的内涵要求是历史的、动态的,军事创新的形式从单项创新、多极创新、同步创新到体系创新,随之时易而变。信息时代,虽然战斗力由人、武器装备及两者结合方式三个基本要素构成没有变,但对各要素的内涵和层次却提出了新要求。在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体现为信息化条件下战斗力的基本形态后,单项同步创新基础上的体系创新成为军事创新的主要形式。由此在军队的建设原则、编制体制、教育训练、后勤保障、作战理论等各个方面、各个层面的创新,必然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任何一项创新如果过于超前,或与其他创新成果互不协调,甚至彼此擎肘,最终的体系创新成果就难以对战斗力建设产生预期效果。因此,体系创新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需要着眼于“系统战斗力生成效益的最大化”,打通从军事科技到军事思想、军事理论、军事制度的通道,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各主体、各方面、各环节有机互动、协同高效的军事创新体系;着力围绕战斗力体系生成链部署单项创新链、围绕单项创新链完善体系创新链,形成抓战斗力建设的强大合力,突破长期积累的制约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让战斗力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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