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治精神融入强军文化建设

2015年04月15日04:27  来源:中国军网
 
原标题:将法治精神融入强军文化建设

  习主席强调指出,要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一重要指示,把打造强军文化与培育法治精神有机地联系起来,蕴含着深邃的理论内涵,对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有效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造强军文化的内在要求

  文化是民族之根,是国家之魂,是军队的精神旗帜。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不管其形态如何,其现实表现是一种人们习焉不察的工作、生活和行为方式,而在本质上则是一种思想和观念性的存在,是一种集体无意识和集体意识,核心是一种意义指向、价值追求。这种意义指向、价值追求,为人们的行为活动提供精神支撑。强军文化,是强军的“发动机”和“导航器”,它似一只“看不见的手”,为强军活动提供精神动力和价值引领。放眼当今世界,新军事革命汹涌蓬勃的潮流在本质上是文化强军的潮流。各国军队在致力于建设强大军事“硬实力”的同时,都在着力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如美军提出“文化中心战”理论,实行“军事文化转型”。实践证明,文化强则军强,文化弱则军弱,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必须建设强军文化。没有强军文化的引领,就不会有强军目标的实现。因此,习主席明确指出,要打造强军文化,巩固部队思想文化阵地。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打造强军文化对于实现强军目标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具有深刻的实践指导价值。

  强军文化,是一个有着丰富时代内涵的概念。相应地,打造强军文化,也有着多方面的时代要求。这些时代要求概括起来,核心是要打造忠诚文化,培育官兵听党话、跟党走的文化自觉,铸造部队的强军之魂;打造战斗文化,培育官兵敢打胜仗和能打胜仗的战斗精神和战斗智慧,提升官兵的强军之能;打造法治文化,使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成为官兵的政治信仰和行动自觉,夯实强军之基。其中,打造法治文化,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培育官兵的法治精神;通过培育官兵的法治精神,铸造官兵对法律的敬畏、敬仰之心,提高官兵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服役、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可见,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由强军文化的本质内涵决定的,是强军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理解,深刻把握。

  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夯实强军之基的现实需要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建设强大军队的根基。但是,当前我军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这个根基还不够牢、不够实。突出表现是,由于受几千年来我国封建文化特别是“人治”文化的影响,我军官兵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薄弱。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进行普法教育,加强正规化建设,使这一状况有所改变,但从总体上看,官兵的法治观念不强、法治行为不彰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人治”的方式在我军还是一个有着较深文化心理基础的方式。这是导致目前我军的法律和制度虽然很多、但执行力不够、落实不够的重要原因。领导机关习惯于以文件、会议、讲话指导工作,而不用或不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工作;部队注重抓上级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的落实,而不抓或不重视抓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有些法律法规或纪律条令一时得到较好的落实,那是因为领导机关重视抓了,领导机关不抓或不重视抓,下级也不会抓或不积极抓。这种唯领导机关的会议精神、讲话精神、文件精神为重的工作方式,在我军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产生了不良后果。譬如,在一些领导和机关中滋生了“五多”和“四风”等不良现象;在一些官兵中形成了“唯上唯官唯权”办事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等。实现强军目标,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解决强军之基不牢、不实等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很多,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培育官兵的法治精神。只有官兵牢固地树立了法治信仰,具有强烈的法治精神,才能在行动上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多年形成的因“人治”陋习和因“人治”而带来的各种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才能真正夯实。

  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根本举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战略部署,并且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健全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建立完善领导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等方面的战略举措。这些战略举措,都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但“强化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更具有根本性。这是因为,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和军事法制工作体制、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等固然重要,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和军事法制工作体制要健全完善,还是要靠人来执行,人是“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的主体;如果人不执行法律,不自觉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任何法律法规都不会自动地发生作用。人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是法治精神的核心。人只有具有以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为核心的法治精神,才能在内心认同法律、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律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天条”,也才能够在行动上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文化是精神的血脉,是滋养精神的雨露。培育法治精神,必须大力构建和弘扬法治文化。习主席要求“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明确了根本着力点,提供了根本遵循。

  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把培育法治精神作为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必然要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首先,必须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组织官兵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重大时代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从兵之初抓起,把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贯穿官兵军旅生涯的全过程,纳入新兵入伍教育、军队院校教育、国防生培育、部队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各级干部理论学习之中,并切实作为教育的重点内容突出出来。要运用各种新型的宣传教育手段,传播法治文化知识,创设法治文化环境,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使官兵在耳濡目染的文化熏陶中,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习惯。

  二是要大力加强军人道德建设。法律是道德的规则化、法理化表达。任何法律都具有鲜明的道德追求。没有道德的滋养,法治文化就缺少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思想基础。因此,必须把加强军人道德建设作为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讲诚信、重承诺等传统美德,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军人职业道德教育,使遵纪守法成为官兵的共同道德追求。

  三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领导干部既是法律法规的实施者、执行者,也是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对于法治文化的形成和法治精神的弘扬,处于“上风”的地位。因此,必须按照习主席的要求,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格的制度和有力有效的举措,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护法、带头用法、带头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真正发挥以“上风”化“下俗”的关键作用。

  (执笔:周培清)

(来源: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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