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10月12日2版《開往大山軍營的“健康快車”》文中,副標題“總參總醫院專家醫療隊為偏遠艱苦地區部隊官兵服務記事”。
▲ 2014年11月9日5版《徜徉鐵紀旅 清風拂面來》文中,副標題“蘭州軍區某摩步旅抓好廉政文化建設記事”。
▲ 2014年12月31日4版《一個“金牌連隊”的制勝基因》文中,副標題“濟南軍區某綜合訓練基地教練連錘煉打仗能力記事”。
▲ 2015年1月23日8版《鳳棲佳木苗擇沃土》文中,副標題“總裝某信息中心年輕科技人才群體成長記事”。
以上例句中的“記事”應改為“紀事”或“紀實”。《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中“記事”解釋為:(動詞)①把事情記錄下來,如“記事冊”﹔②記述歷史經過。“紀實”解釋為:①(動詞)記錄真實情況,如“紀實文學”﹔②(名詞)指記錄真實情況的文字(多用於標題),如“植樹活動紀實”。“紀事”解釋為:①(動詞)記錄事實,如“紀事詩”﹔②(名詞)記載某些事跡、史實的文字(多用於書名),如“唐詩紀事”。顯然,使用“紀實”或“紀事”更准確。
96161部隊 閔定磊、師國釗
(來源:中國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