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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對褻瀆英烈行為亮出法治利劍

守護英烈榮光意識融入城市血脈

2021年03月24日08:55 | 來源:中國國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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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南京市社會治理促進條例》正式頒布實施,《條例》在第二章第十一條對“褻瀆英烈”行為劃定法律紅線,亮出法治利劍。這是繼3月1日江蘇省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之后,該市依法守護英烈榮光採取的又一有力舉措。

從立法到執法,從線上到線下,依法守護英烈榮光,南京一直在行動。2018年國家公祭日當天,《南京市國家公祭保障條例》正式施行,對傷害民族情感的“精日”行為劃定法律紅線。該條例實施僅一年,有關部門就據此辦理發表歪曲南京大屠殺歷史言論、侮辱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同胞和散布相關侮辱口號的3起案件,有關涉案人員均被公安部門處以治安拘留的處罰。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將褻瀆英烈,宣揚、美化侵略戰爭和侵略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和民族尊嚴,作為社會信用主體的嚴重失信行為之一。去年8月20日起施行的《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在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場所內瞻仰、祭掃、參觀時,應當遵守的祭掃制度和禮儀規范作出明確規定。今年2月25日,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草案)》進行首次審議,條例(草案)明確提出,對破壞、損毀紅色文化物質資源或者歪曲、丑化、褻瀆、否定、損毀紅色文化非物質資源的行為進行勸阻、檢舉或者控告。

從梅園新村的不滅火種,到雨花台烈士陵園的巍巍豐碑,從紅色李巷的魚水情深到渡江勝利紀念館的奮進豪情,從持續深化中小學國防教育到每年組織新婚夫婦向革命烈士獻花祭奠……在南京古城,守護英烈榮光意識已深深融入城市血脈,根植市民心中。

(責編:陳羽、任佳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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