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军事>>24小时滚动新闻

“见诸于行”一词有误

2014年08月25日05:03    来源:解放军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见诸于行”一词有误

  ▲ 2014年6月27日9版《廉政文化培育好风气》文中,最后1段“廉政教育既入脑入心,又见诸于行”。

  ▲ 2014年3月2日1版《联系实际 见诸行动》文中,第2段“不仅要内化于心,更要见诸于行”。

  以上例句中“见诸于行”应改为“见诸行动”或“见之于行动”。报刊中常见“公诸于众”“见诸于报”“付诸于行动”等短语,实际上,这些短语都有语病。“诸”作为一个文言虚词,它可以作代词与兼词。《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强调了“诸”是“之于”或“之乎”的合音。如果使用时后面再加一个“于”,就有叠床架屋、画蛇添足之嫌了。这里的“诸”可以改为“之”,或者是将“于”删掉。

  92619部队 姚文斌

(来源:解放军报)

分享到: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