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加强和改进全军政治工作。”反思近年来政治教育多、乱、杂,干部管理松、散、软等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思想上存有偏差。有的认为政治工作不像军事训练、行政管理那样,指标硬、有抓头,依法开展政治工作不好操作,是以“硬”对“软”;有的认为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人的思想是在不断变化的,而法规制度是相对稳定的,依法开展政治工作不好把握,是以“定”对“变”;还有的认为政治工作强调及时性、需要快节奏,而落实法规制度按程序、讲过程,依法开展政治工作是以“慢”应“快”。
分析上述思想偏差的深层原因,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和政治机关,对政治工作必须适应国家和军队法制建设的发展要求,努力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认识不足;对法规制度是我军的优良传统和治军经验的结晶,运用法规制度只会加强而不会削弱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认识不足;对运用法规制度改进领导机关作风,增强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军的大背景下,官兵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和需求认识不足。说到底,是思想上没有领会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的新部署新要求,观念上没有跟上强军兴军和正风肃纪的新形势新常态。
强军先要强思想,改进先要改观念。依法开展政治工作,才能按客观规律办事。我军政治工作的法规制度,是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系统化的规律和遵循。实践证明,严格依法办事,政治工作才能合乎客观规律,才能全面、协调、稳步发展;否则,就会盲目、失范,就会忙乱、失衡。这些年“五多”问题之所以屡纠不止,甚至越纠越多,根本原因是不依法办事造成的。依法开展政治工作,才是工作的高标准。坚持政治工作高标准,不能看口号提得响不响、指标定得高不高,也不能看出了多少名、挂了多少号,而是看落实法规是否正规、有序,坚持制度是否经常、一贯。法规制度对各项工作的形式、内容、应达到的目标要求等都作了全面科学的规范,是抓好政治工作落实的根本准则。严格依法办事,就能防止脱离实际、片面求高;就能防止追求轰动效应,搞“形式主义”;就能防止搞“单打一”和“一招鲜”。依法开展政治工作,才会提高效益、增强实效。实践反复证明,靠老习惯和老办法办事,可能会一时一事见效比较快。但从全局和长远来看,依法办事,领导工作才能更具稳定性、连续性、实效性。法规制度富有指引、强制、调节和评估等功能,运用法规制度解决工作矛盾、处理相互关系,能避免靠行政手段推动落实而导致的工作指导前后不一、轻重不一等问题,提高抓落实的成效。
开展政治工作,需要政治干部有多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但依法办事的素质和能力,是最根本的素质和能力。实践证明,平时那些工作能力强、政绩突出的干部,往往都是法规意识强、严格依法办事的干部;相反,那些工作平庸、政绩平平的干部,往往也存在法规意识淡薄、工作随意性大的缺点。可以说,这水平那水平,把制度规定落实好了就是水平;这能力那能力,严格按法规制度抓好落实就是能力。
所以,要使法治观念自觉进入工作筹划和工作指导,注重破除单纯靠行政命令抓工作的做法,坚持把按照法规制度开展政治工作与贯彻上级的指示、领导讲话一致起来;注重破除凭老经验老套路抓工作的习惯,坚持把依法开展政治工作与发扬我军优良传统一致起来;注重破除突击式、被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坚持把依法开展政治工作与增强政治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一致起来;注重破除热衷于提口号、搞花样等华而不实的不良倾向,坚持把依法开展政治工作与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一致起来。(吕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