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第一反应”调整到法治思维上

肖凤城

2015年02月01日04:06  来源:中国军网
 
原标题:把“第一反应”调整到法治思维上

  曾经读过一篇关于驾车习惯的短文,讲的是一位司机行车经过叉道口时突遇险情,凭着正确驾驶习惯,他下意识作出一系列快速反应,避免了一起恶性车祸。事后这位司机说:“我完全想不起来当时是如何完成反应动作的。”在心理学上,这种回想不起来、描述不出来的下意识反应,就是一个人大脑中形成的“第一反应”。

  习主席要求我们“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对全军官兵来说,落实这一要求,莫过于把法治思维变成我们的“第一反应”,一事当前,自觉按照法治精神思考和行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和个人遇事不找法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公务时,动辄靠“打个招呼、内部处理”来解决问题;有的官兵遇事后的下意识反应不是依法行事,而是走“找关系、请客送礼”之类的旁门左道。

  法者,治之正也。法治思维其实并不是法律专家的专有能力,而是现代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具有的基本素质。有些官兵把自己法治思维的习惯缺失归咎于社会风气不够好、法规制度不完善,实际上,集体的乃至全社会的风气,大抵是由我们每个人的“第一反应”构成的;而法律的健全完善也要靠我们每个人孜孜不倦的追求才能实现。所以,每名官兵遇事的“第一反应”都是依法办事,是整个军队法治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和保证。

  人的“第一反应”是本能的自我展现,是内心深处最直接的想法。然而,大部分“第一反应”都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后天养成的,作为社会行为的法治思维习惯尤其如此。养成一种习惯的前提,通常在于相信这种习惯将给我们带来利益。对于法治能给我们带来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几乎每名官兵内心里都是相信且乐于相信的,但法治同时还要求讲平等、讲规则、讲程序,这又会阻碍片面谋求私利者达到目的。因此,面对眼前局部利益和法治带来的长远利益之间的选择,我们每名官兵都需要常常提醒自己心志高洁、眼光长远,保持对法治的崇尚向往,使之成为“永不会忘记”的“第一反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提出了覆盖面更广、针对性更强的工作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军事法治的整体进步。在这一伟大历程中,各级领导机关和广大官兵应当做出的最基本贡献,就是把自己遇事之后的“第一反应”调整到法治思维上来。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教授)

(来源: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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