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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出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民兵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二十三家国有企业设立武装部

2021年05月31日09:17 | 来源: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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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雷锋同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从鞍山钢铁公司参军入伍。他在鞍钢工作期间是一名出色的推土机手,并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近日,抚顺矿业集团会议室内,企业领导干部、企业民兵、党员骨干齐聚一堂,由辽宁省抚顺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马春雨为大家上国防教育课。

5月初以来,该军分区派出工作组,走进全市各国有企业,借民兵组织整顿窗口期,重点开展国防教育宣讲活动,充分调动企业领导干部和适编青年的国防意识,提升他们投身国防建设的积极性。

说起军分区和国有企业的“牵手”,还要从今年年初说起。抚顺市以承担省军区赋予的国有企业民兵建设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全市70余家国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调研结果让他们喜忧参半: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础好,但党管武装意识薄弱;专业职能对口率高,但编建不实、人岗不相适;员工守纪律守秩序,但训练落实不力、成绩水分较大……编建民兵队伍,国有企业在人才、技术和政治觉悟上有天然优势,问题的重点则在于如何提高企业认识,如何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

为此,该市协调7个区县和25个地方职能部门,成立以抚顺军地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国有企业民兵建设工作专班,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逐条逐项研究解决问题办法,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民兵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此为抓手推动全市国有企业民兵建设规范有序,实现高质量发展。

“全市大型国有企业要建立武装机构,武装工作由军事机关、国资部门、组织部门共同考评,强化党管武装制度督导责任……”翻开《意见》可以看到,首先明确的重中之重就是党管武装,明确企业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武装工作会议、企业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过一次“军事日”、武装部长要在企业年度总结会上进行党管武装工作述职等5项制度。

同时,军事机关与企业建立起紧密的指导和协作机制。企业设置联络员,定期与属地军事机关对口部门联系,出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意见》还把民兵工作考评奖惩纳入企业考核奖惩体系,军事机关进企业开办“国防教育课堂”、以军事机关为主抓好民兵综合保障落实等制度也列入考核范围。

当下,该市中央属国企、省属国企抓好武装工作的热情高涨。全市已编建国有企业基干民兵1500余人,在23家国有企业设立武装部。军分区政委任怀宝介绍,为激发民兵训练热情,下一步,军分区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抚顺市基干民兵优待优惠措施办法,切实增强民兵荣誉感。

(责编:陈羽、黄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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